首先,我反对任何制度万能论的说法——无论是西方的制度与大陆现在的制度都是问题重重——这个世界上的事情不是单纯依靠一个制度的本身就可以解决的。欧洲的事情就是最近的例子,民主也不能当饭吃,民主也救不了希腊。 出了问题,当然有制度上的原因。正如少侠兄说的:大陆有错误与阴暗的地方,都是中共的制度造成的,都是不民主造成的;要是美国有错误与阴暗的地方,反而很少有人说美国的民主制度也是这个错误的一部分。 如果说美国的错误不是民主制度本身的错误,而是民主制度不完善的错误——这难道不是一种悖论吗?制度不完善难道不是制度本身的错误之一吗?不完善难道不是一个错误吗?如果这个说法可以,我们稍微引申扩大一下,任何制度都可以用这个作为借口与理由的。 任何人设计出来的制度,在理论上说都有极限边界与其内在不可克服的,固有的矛盾——这是科学上的“不完备定理”——没有永远正确的制度!我之前部落格几个谈民主的文章,也都在逻辑上推理了其内在矛盾。其中有些事情恰恰是台湾发生了的——比如最近的立法院打架——其实我一点都不惊讶。民主制度下,没有这样的问题我才惊讶。这是民主制度带来的问题,也是民主制度本身很难真正克服的。 同样,如果说美国的制度错误会随着发展而被解决与克服——那么大陆的制度错误难到不是一样的可以吗?有什么理由说美国一定可以,大陆一定不可以?大陆的进步本身就是一个反驳! 只能说因为制度的优势,美国改进的代价与成本可能要小与大陆改进的代价与成本——即使如此,这样的说法也只能用“可能”的定义才科学。 当然,我也认为制度也是极为重要的——这就是兄的说法——长期来看,理论上看,实践上看,民主总是比极权好! 但是我们也知道人与文化在制度里的作用其实比制度本身还要重要。小弟写的那个《“五毛”与“精英”》的文章就是谈政治生态的好坏对政治制度的影响。而作为“一体两面”的议题,政治生态的好坏当然也不能排除制度本身的影响!泰国最近不是又表演了一次么? 同时小弟的那个《贪食蛇》文章也表明,任何制度或者国家的博弈,都是利益的博弈而不是道德的博弈——民主也不过是分利益的一种新办法——没有什么特别的。 同时,小弟部落格下的那个《苏格兰》文章,回复台湾网友的部分,也谈得了大陆不是极权的政治,而是中央集权下的民主协商体制。这估计是很多台湾同胞不理解的。 火鸡市长的说法,我想也不必过度解读——我想市长只是信仰民主制度是现在最理想的制度。信仰是不受指责的,这只关乎自己而不能要求别人。 我的信仰是“实践出真知”,不迷信!小弟在《苏格兰》文下,回复真理兄的留言,谈到了这个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