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2/16 18:47:08瀏覽364|回應0|推薦0 | |
去自首比較有意義! 做錯事情,認錯是唯一的該做的事! 如果沒有錯,做這些事情都只會讓人覺得莫名其妙!一點都沒有意義! 而且捐錢也請提供受贈名單,否則如果只是捐給自己的慈善基金會根本就是欺騙大眾!(只是左手給右手,明年還可以減稅!) 元大慚愧 捐2億放棄年薪致歉2008年 12月 16日 08:06/壹蘋果網絡不斷和扁家弊案連上線的元大馬家,昨天宣布重大消息!因對社會和股東感到抱歉,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及所屬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等,放棄領取97年年薪和年終獎金,三人加總一共識是2400萬元。元大馬家另外再捐2億元給慈善團體。 |
|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