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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錯就自首認錯!沒有錯做這些根本沒有意義!
2008/12/16 18:47:08瀏覽364|回應0|推薦0

去自首比較有意義!

做錯事情,認錯是唯一的該做的事!

如果沒有錯,做這些事情都只會讓人覺得莫名其妙!一點都沒有意義!

而且捐錢也請提供受贈名單,否則如果只是捐給自己的慈善基金會根本就是欺騙大眾!(只是左手給右手,明年還可以減稅!)


不斷和扁家弊案連上線的元大馬家,昨天宣布重大消息!因對社會和股東感到抱歉,元大金控總經理馬維建、營運長馬維辰及所屬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等,放棄領取97年年薪和年終獎金,三人加總一共識是2400萬元。元大馬家另外再捐2億元給慈善團體。

元大馬家一開始傳出給扁家18萬美元旅行支票,但當時馬維建、馬維辰兄弟聲稱是給陳致中婚禮的禮金;之後又爆出元大證董事杜麗萍搬兩億元進官邸。馬家兄弟表示,因這些日子以來的報導,讓股東和社會感到困擾,他們自我檢討後決定做出捐款和不支薪來表達歉意。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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