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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良的公司.3
2009/06/28 23:00:36瀏覽367|回應0|推薦3

做超市這一行業 在進來之初就知道有責任額這種東西

但是卻不知道 責任額竟然有這般多不合理的地方

舉例來說 甲店 今年月餅賣五十萬 明年能直接乘以百分之三十 做為該店的業績嗎??

應該是不行吧  因為 今年這五十萬 是今年這三十位員工 責任額相加而成的

假設某位員工能力強 一個人招了十萬元 但是明年卻調店了

那她剩下來的責任額空缺 要誰來補齊

像我是課員 同一階級 我只要五千元的責任額 但是在別店 同一階級的同事

最高的卻要一萬三

這樣應該不對吧

以這種制度 誰敢努力的招攬 招的多 對店裡面明年的責任額是一個沉重的負擔

所以 責任額 應該是以階級為準 超過的發獎金

而不是還以店的業績來評斷  否則今年如果多招了許多業績 明年就有得瞧了

這無形之中會讓很多員工 不敢努力招攬 達到個人責任額即可

而店也是 有到達標準就不招了 反正做多了只是增加明年的困擾而已

這無形之中可是損失很多的業績!!

至於強制購買也是一個問題

一個家庭 一個月買五千元的月餅 應該不合理吧!!

我們這裡 可是有不少員工這樣呢!!

制度真是讓人 不敢恭維!!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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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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