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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4 14:49:49瀏覽38|回應0|推薦0 | |
本文章廣告來源:google廣告 今天起(4月1日),國家正式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免征點從每月10萬元提至15萬元,讓更多的小微企業獲益。 爲了更快地落實這項稅收優惠政策,稅務總局明確納稅人自行申報即可享受這項增值稅免稅新政,因此小微企業等要掌握政策細節,才能更充分享受這一減稅新政。 選好按月納稅和按季納稅 根據官方數據,中國有5000多萬戶小規模納稅人,其中享受免征增值稅納稅人占比超過九成。增值稅免稅新政受惠面廣,備受市場關註。 3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公佈了《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下稱《公告》),並進行解讀,以方便納稅人准確理解、精准享受這一政策。 目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月和按季來申報納稅,相應地免征點爲15萬元每月和45萬元每季。 在上述《公告》解讀中,稅務總局表示納稅人可以自行選擇納稅期限。小規模納稅人納稅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稅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異。 比如,某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4-6月的銷售額分別是10萬元、16萬元和18萬元。如果納稅人按月納稅,則5月和6月的銷售額均超過了月銷售額15萬元的免稅標准,需要繳納增值稅,只有4月的10萬元能夠享受免稅。 但如果納稅人按季納稅,2021年2季度銷售額合計44萬元,未超過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免稅標准,因此,44萬元全部能夠享受免稅政策。 顯然,上述情況下該納稅人選擇按季申報納稅更能充分享受這一優惠新政。當然也存在納稅人按月申報納稅更能享受這一優惠新政的情況,因此納稅人要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來選擇實行按月納稅或按季納稅。 稅務總局提醒,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算准銷售額 是否能享受這一增值稅免稅新政,准確計算銷售額是一大關鍵。 爲了讓更多的小微企業受益,《公告》明確,小規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産的銷售額後仍未超過15萬元(按季申報則未超4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産取得的銷售額,也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比如,按季度申報的小規模納稅人A在2021年4月銷售貨物10萬元,5月提供建築服務取得收入40萬元,同時向其他建築企業支付分包款12萬元,6月銷售不動産200萬元。 則A小規模納稅人2021年第二季度(4-6月)差額後合計銷售額238萬元(=10+40-12+200),超過45萬元,但是扣除200萬元不動産,差額後的銷售額是38萬元(=10+40-12),不超過45萬元,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同時,納稅人銷售不動産200萬元應依法納稅。 因此對合並計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計算銷售額時可以剔除偶然發生的不動産銷售業務收入,以充分享受這一優惠新政。 租房、賣房交增值稅明確 房東租金收入也需要繳納增值稅,不少個人房東往往是一次性收取多個月份租金。
對于個人售賣房屋,是否享受這一優惠新政? 《公告》明確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産,繼續按照現行政策規定征免增值稅。比如,如果其他個人銷售住房滿2年符合免稅條件的,仍可繼續享受免稅;如不符合免稅條件,則應依法納稅。
比如,如果納稅人銷售不動産銷售額爲40萬元,且該納稅人選擇按季納稅,由于銷售不動産銷售額未超過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免稅標准,則無需在不動産所在地預繳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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