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博客來的折價券,共八張,可以折價160元。但是,一次只能用一張,而且要超過100塊才能用一張,然後單筆金額不超過350元的話,就得付運送費。
所以,為了省點小錢,把想買的六本書拆成三張訂單,用了三張折價券。
可是,被賺走1200元。
這就叫做「得不償失」、「因小失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