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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粹誤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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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7 00:47
司法已死!
陳水扁說的對,有人操控司法。

小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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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7 00:38

什麼二審法官, 真是跟陳水扁一樣可恥

變相鼓勵以後的候選人不必提出政見, 直接用抹黑造假等方式就可以當選


小聰明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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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7 00:34
第   90    條
(罰則 (七) -妨害他人選罷)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一 妨害他人競選或使他人放棄競選者。
二 妨害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或使他人為罷免案之提議、連署者。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可用90條再告陳菊一次嗎 反正是在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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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7 00:24

2審法官雖認為走路工事件可議!!!

但不認為走路工事件屬選罷法103條的強暴,脅迫事件

所以判陳菊當選有效!

2審法官並沒有站在維持社會公平正義的置高點來看待

反而局限在法律條文中

陳菊雖贏了!但贏得很不光彩!

最可憐的是高雄市民!

因為陳菊今天知道自己的官位保住了之後..

居然說.."她要開始拼選戰!"

(可見高雄市的市政在她心中並不重要)

一個眼中只有選舉的高雄市長!

高雄市民請自求多福吧!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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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22:29

民盡黨真賤!民進黨真邪惡!

以記者會抹黑黃俊英 <黃俊英賄選抓到了!>

卻不敢控告黃俊英  <那為何不敢按鈴控告??>

法院二審推翻一審見解 卻也指出 陳菊陣營記者會可議 其實就是使用賤招

不乾不淨的賤黨,不要臉的肥菊,邪惡的A扁,奸巧的謝長停

執政 手腳不乾淨

競選 手腳更不乾淨

賤  為了一黨私利 完全不在乎台灣的是非公義

台灣在民盡黨執政下 不斷沉淪

肥菊,還有臉喊 天佑台灣?

太不要臉了 ,太無恥啦,太邪惡啦,太下流啦

謝長廷抹黑吳敦義婚外情的假錄音帶

陳水扁319的兩顆子彈

陳菊的抹黑記者會+陳水扁投票當日的抹黑 

羅文嘉的走路工

林佳龍公布胡志強的病歷

這個黑道貝戈戈黨 真是罄竹難書

民進黨賤招選舉次次得逞

法西斯的司法

要遭到雷轟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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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22:22
這是什麼社會
許多臺灣人奮鬥來的民主
就這樣被民進黨幹掉
民進黨賤招選舉次次得逞
肥菊假市長不要高興太早
民進黨繼續執政,繼續騙人,繼續貪汚
這是什麼社會?
什麼司法?
賤招選舉得逞反而沒有罪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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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20:08

司法不公,

讓黃老師蒙受委屈,

在此給黃老師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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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19:10

對判決結果真的很失望,但我們對你的支持是不會變的!

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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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11:19

下午要宣判了..

好緊張~

黃老師.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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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00:13

陳菊下台

黃俊英上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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