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符合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土地,請記得在7月間提出申請
2008/07/03 17:38:03瀏覽821|回應0|推薦0

(記者林金寶/苗栗報導)

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改課田賦之申請期間自七月一日開始至七月底截止,請符合規定之農民於上述期間內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苗栗縣稅捐處張處長表示,實際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漁用碼頭、儲水池、農用溫室及其他農業使用之土地,可逕向鄉、鎮(市)公所申請。鄉、鎮(市)公所受理申請後,將會同有關機關勘查認定,符合規定部分造冊送稅捐處據以改課田賦,未經申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或申請未經核准之土地,仍然必須課徵地價稅。請民眾特別留意,必須在期限內提出申請,來不及的話,須等明年才能申請。原經核准徵收田賦之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土地,如使用情形未變更,免再提出申請。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unan350&aid=201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