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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訂於97年4月30日辦理第十次歸化測試
2008/04/29 18:37:11瀏覽1369|回應0|推薦2

(記者林金寶/苗栗報導)

依國籍法等相關規定,外籍人士如欲申請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除一般居留期間、財力謀生證明等條件外,尚需具備我國基本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並需於提出申請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曾就讀國內公私立各級各類學校以上之證明,或曾參加國內政府機關所開設之課程達一定時數以上之證明,或者是參加歸化測試的合格證明。 
依據上述規定,苗栗縣政府於每季均辦理「歸化取得我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基本常識測試」,簡稱「歸化測試」,本季第十次測試預計於4月30日辦理,合計有22位外籍人士報名,分別為: 
1. 苗栗公館頭屋地區:5位,測試地點為苗栗市戶政事務所。 
2. 竹南後龍造橋地區: 9位,測試地點為竹南鎮戶政事務所。 
3. 頭份三灣南庄地區: 1位,測試地點為頭份鎮戶政事務所。 
4. 通霄苑裡西湖地區: 3位,測試地點為通霄鎮戶政事務所。 
5. 三義銅鑼地區:1位,測試地點為三義鄉戶政事務所。 
6. 卓蘭大湖獅潭泰安地區: 3位,測試地點為大湖鄉戶政事務所。 
測試通知單均已於日前寄出,請各參加測試人員依通知的時間及地點報到,如尚未接獲測試通知單者,或有其他問題,請與苗栗縣政府民政局戶政課連絡,連絡電話:037-322449,連小姐。 

( 在地生活桃竹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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