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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2 16:47:55瀏覽378|回應0|推薦1 | |
(記者林金寶/竹南報導)男子戴○翃(62年次、後龍鎮人)利用曾擔任過工地主任,熟悉工程發包事務之便,於本97年度自1月19日起至4月19日止,偽造名片、台○營造公司及台○營造公司總經理李○○之印章,製作簡式合約書與被害人藍○山等人簽約,戴嫌則冒充是台○營造公司工地主任林○發向被害人簡○慶經營之○○企業社等四家公司徵調工人到竹南鎮大厝里國泰路○○預鑄廠(群○工地)工作,戴嫌再詐取其每天工資,總共45,250元新台幣。 資料來源:苗栗縣警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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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桃竹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