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金寶/竹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後龍分駐所員警黃國袁、陳星輝於4月15日6時15分許,執行巡邏勤務途經苗11線與台61線西濱快速到路口時。 發現一部車號M○-0○○7藍色小貨車內駕駛(經查為張○標、37年次、後龍鎮○○里人)見警車立即將貨車迴轉加速逃逸;員警發現該車行跡可疑,立即鳴笛閃燈攔截到;經後龍所員警通報後龍所以電腦查詢該車號M○-○○○7,電腦顯示該車係被害人徐○亮所報失竊的贓車,員警立即將張嫌帶回後龍分駐所偵辦。 據張嫌向後龍分駐所員警坦承;該車號M○-0○○7小貨車是於本4月14日20時30分許,我徒步到後龍鎮豐富里台13甲線與苗126線路口,用路上拾得的鑰匙插入停於路口的M○-0○○7小貨車電門發動引擎迅速開離現場;張嫌經後龍所員警偵訊後,亦坦承竊車不諱,全案依竊盜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資料來源:苗栗縣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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