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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1 06:05:03瀏覽1355|回應6|推薦9 | |
年度二二八又再度上演一回﹐老的走了﹐年輕的接手﹐簡直就歹戲拖棚﹐從李登輝開始﹐到目前馬英九﹐似乎只想撈取其中好處﹐沒想過正面直視事件全貌﹐政府執法﹐過當是人的問題﹐該追究就追究﹐該懲處就懲處﹐但不能因此而不執法… 政府該道歉、賠償的對象是二二八事件無辜受難者﹐而不是二二八事件本身﹐二二八事件有其起因才導至的後果﹐沒有前面的暴動就沒有後面的鎮壓﹐當然﹐沒有更前面的貪腐﹐就沒有前頭的暴動﹐但絕不能因此而省略了暴動本身的惡行﹐二二八的真相是什麼﹖不敢完整報告就不是真相﹐但到目前為止﹐不管哪方執政者、民眾﹐只取所需或對自己有利部份﹐那是假相﹐不是真相﹐而政府也一再道歉﹐誤導民眾二二八只是政府單方面的暴行﹐忽略掉了民眾暴行部份﹐政府是永續的﹐威信必需兼顧﹐可以容忍民眾示威、抗議﹐但不能容忍暴行﹐這是兩碼事﹐絕不能因政府或有疏失﹐就把民眾暴行一筆勾消﹐貪腐該追究的是官員而不是政府本身﹐以政府本身作二二八事件道歉有缺失﹐把道歉「朗朗上口」﹐那政府永續、威信將何存﹖ 馬英九或許想吃下綠色版塊﹐個人行為不予過問﹐但總統是永續的﹐馬總統是現階段職務執行者﹐以總統身份道歉﹐似乎視民眾暴動、政府鎮壓是錯的﹖我不曉得有哪個國家把民眾暴動視為民眾權益﹐但中華民國憲法沒有保障這種行為權吧﹖而民眾本身看事情也該跳脫自我﹐從時空、從民眾、從政府、從局勢等各種角度看待﹐就是不該以利我角度看問題﹐民眾看事情是看自己的受害﹐自己的損失該爭取﹐但政府的呢﹖別人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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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