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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3 10:59:20瀏覽412|回應0|推薦7 | |
| 生命中最讓人感動的事情是什麼?是半夜三更跑到妳家樓下拿個宵夜給妳,只因為妳說妳餓了;還是翻到樓梯之外,爬向妳的窗戶,只因為妳傷心難過;還是在身上刺下妳的姓名,代表自己身屬於妳,這樣的一切,是因為愛?
就算世界背棄,總有一個人會在你身旁,這樣的感覺是不是很難以形容,縱使大吵之後,若彼此能深愛對方,一定會記起以前的一切,那樣的美好以及快樂,彷彿全世界只有對方才是唯一。 這樣的愛有多重,重到讓人無法承受,也輕到讓人容易忘記,我們要做的只是把自己生命的全部都展現出來,讓對方看到妳的全部;讓他知道你毫無防備的貢獻;讓他知道你願意全心全意的接受;讓他清楚在你的心內,只有他才能佔滿你的全部。 即使這只是一場夢,卻也是讓人無法抗拒的夢,因為它也是妳生命的全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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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作|散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