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心不偷,就門禁不嚴,也夜不閉戶,存心不良,再好的鎖,也有能解的鑰匙。律師對法律就好比鎖匠對鑰匙。
三權分立的原理,將古代司法、立法從行政權獨立出來,就是鎖,這道鎖,沒有發揮作用,就是人性鑰匙破解司法的銷,再發明監察這道鎖,百年來證明這道鎖,“防蒼蠅不防老虎",所以再發明“檢查總長由總統提命,立法院行使同意權任命"只是換新鎖,貪婪的小偷會發明“新鑰”所以吐嘈王一年前就預言:這是騙局,今年初,新檢查總長接受御醫黃芳彥家宴,又宴請立法院長,雖然並沒有違法,不但瓜田繫鞋帶,李下又去摸帽子,自認清白,誰相信?
立法院通過所謂陽光法案,“官員的財產生報法”防止官員不當所得,結果發現陳水扁老是漏報財產,結果怎樣?陳貪第一夫人被人懷疑內線交易,老羞說:把財產交付信託,不再炒股。結果被踢暴“買基金”,立法院也喧嚷要通過“強制信託法”監督大官不當詐財,您認為,有用嗎?
老百性被騙的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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