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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殺人
2006/03/28 08:15:11瀏覽2708|回應6|推薦10

檢察官殺人

 

  法院組織法 」 通過後,整個社會的焦點集中在 「 檢察總長及特偵組 」 與 「 檢察官的司法獨立」,很少人注意到現在檢察官的權力已經過大,若他們趨炎附勢,甘做統治者鷹犬,則檢察官之作惡為害將比過往更加嚴重。

三一九槍擊案經過陳義雄家屬哭訴翻供後,赫然發現承辦檢察官王森榮的 「 罪大惡極」 ,王森榮不僅是 「 誘導性辦案 」 ,企圖藉由家屬供詞來支撐他早已形成的心證答案 。 此外,家屬供詞中許多對陳義雄有利的說法,王森榮完全不予採用,只是選擇性引用對陳義雄不利的隻字片語。更嚴重的是王森榮擅自更改家屬的聲明書,這種行徑被前最高法院院長錢國成深惡痛絕,以九十三歲之高齡親筆撰文抗議王森榮之胡作妄為。

藉著三一九槍擊案一路升官至警政署長的侯友宜,竟在立法院對我說: 「 三一九槍擊案結案報告是毫無瑕疵的完美報告。 」 說得臉不紅氣不喘,無恥言行令人嘆為觀止 。 侯友宜可以超速升官,相信王森榮對阿扁建立的功勳,也可以很快升為主任檢察官。

王森榮是台南地檢署的不肖檢察官,高雄地檢署則有更多這種類型的邪惡檢察官,像著名的高捷弊案,承辦檢察官技巧性閃過陳哲男的各種貪污圖利罪行,只起訴華磐老闆招待其去韓國賭博的旅費四萬五千元,這種擺明包庇陳哲男,為其脫罪的行徑做得堂而皇之、 毫不遮掩,明目張膽的踐踏司法,只為向阿扁搖尾乞憐 。 對照其以滋擾 、 妨害公務 、 毀損等罪迅速起訴四名抗暴泰勞,形成了鮮明的諷刺對比 。

這些檢察官的起訴書,被華磐惡老闆拿去提起 「 附帶民事 」,向十四位泰勞求償近二千萬元,連座鐵皮屋都要求賠償五百萬元,輿論抨擊華磐是「惡人先告狀 」或 「 加害者控告受害人 」,卻輕輕放過起訴泰勞的雄檢檢察官與主導一切的檢察長凌博志 。

凌博志之前的雄檢檢察長是朱楠,此君專司包庇謝長廷,自玉皇宮案 、 正副議長賄選案,一路吃案到底,結果謝長廷升任行政院長,朱楠也連跳三級,升為法務部次長。 凌博志接任檢察長後,去年七月便帶著檢察官浩浩蕩蕩赴中鋼接受林文淵 、 陳振榮等人招待,此舉已埋下日後包庇高捷弊案諸嫌犯的伏筆 。

由南檢 、 雄檢,往南走到屏檢,檢察官的行徑一樣可惡到家 。 台鐵車箱翻覆的「 火車怪客案 」,越南新娘罹難後,屏檢既無能力找到火車怪客,反而運用天方夜譚的想像力懷疑到丈夫李雙全身上,懷疑李雙全謀殺老婆,想詐領巨額保險金 。 站在檢察官急欲破案的立場,多方面廣泛懷疑求證,全力找尋線索自然無可厚非,但是這批囂張而愚蠢的檢察官卻只想立功,竟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將李雙全涉案的合理懷疑洩漏於媒體,在媒體大篇報導後,李雙全受不了社會指責壓力,忍痛拋下兩個幼子,上吊自殺 。 最可恨的是在李雙全死後,檢察官莊榮松毫無愧疚之心,反而還想羅織李雙全入罪,企圖推卸他害死李雙全的責任。 莊榮松在李雙全死後,以扭曲的大華證劵資料,誣指李雙全玩股票賠了三千多萬,製造出李雙全謀殺妻子是為詐領保險費的合理動機 。 或許是李雙全冤魂猶在,僅不過一天光景,莊榮松的謊言便破功。 當全社會群起指責莊榮松「 檢察官殺人 」時,那個平時道貌岸然 、 衣冠楚楚的主任檢察官劉承武還冷酷無情地替屏檢說項,企圖為屏檢的惡行惡狀脫罪,這真是一個令人髮指的共犯結構。

台灣檢察官的權力夠大了,終身職不說,每個月十幾萬薪水,還有各種津貼福利,每天坐在高高的審判長寶座,一付不可一世判人生死的威風模樣。 遇到升斗小民,檢察官強橫得像茅坑裡石頭,又臭又硬;但碰到有權有勢者,尤其是執政的那一批人,便成了搖尾乞憐 、 俯首聽命的哈巴狗 。 這種人格卑賤 、 趨炎附勢、 殘民以逞的檢察官現在還一心想擴權 、 搶功,怎不令人心寒 。 怪不得民間說檢察官的 「官 」 字,上面的口專門 「 說謊 」,下面的口職司 「 收錢 」 ,偏偏上頭還有個「  宀 」 罩著,真是爽透了!

謝文定在不久的將來可能成為 「 檢察總長 」,做了名副其實的阿扁之 「 東廠廠公」,他自然前途看好,富貴權勢沖天,而肩負監督職責的立法院,也怕謝文定運用檢察體系去惡整,所以無奈只好放水 。 另外居第四權的媒體,一則無法透析檢察偵查的內幕 。二則媒體也怕得罪檢察體系,不敢嚴詞批判 。 在這種氛圍下,謝文定帶領的檢察體系勢必任意妄為,阿扁則利用這些鷹犬來鬥爭政敵,擴大貪腐行徑 。 看來台灣鐵達尼隨著謝文定就任檢察總長,恐怕難逃覆頂之命運。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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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雞廣場●合庫違法超貸十多億坑殺百餘位承購戶案●是林錦村檢察官搓掉不起訴的!●士林銀座●彰銀違法超貸十多億坑殺七十一位承購戶案●也是林錦村檢察官
2006/04/08 09:51
●真象!●如認為林錦村檢察官●聲押陳哲男是包青天就大錯特錯啦!●上級交辦●該搓掉就搓掉●該做秀就做秀●聽話靈活又奸狡●十分受到上級肯定●經常被交付辦理重要敏感案件●像金雞廣場●合庫違法超貸十多億坑殺百餘位承購戶案●是林錦村檢察官搓掉不起訴的!●士林銀座●彰銀違法超貸十多億坑殺七十一位承購戶案●也是林錦村檢察官共犯包庇護航其他檢察官的漬職違法不起訴犯罪行為的!~~~~


●焦點檢察官》●林錦村 ●曾3度聲押劉泰英

聯合新聞網 (2006/04/08 05:17)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聲請羈押●陳哲男的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錦村,多年前偵辦●新瑞都案,曾三度聲押前總統李登輝跟前的「紅人」●劉泰英,三次叩關,才聲押成功。


司法官廿八期結業的林錦村,曾偵辦●璩美鳳性愛光碟案、●新瑞都弊案,並簽結各界矚目的興票案,這些案件都扯上政治人物,新聞性都很高,案情也都很棘手;●可以說不管怎麼結案,起訴、不起訴或簽結,都可能招致批評。
璩案退燒後,針對外傳當年檢警掌握所謂「關燈版」的性愛光碟,●林錦村到現在對這個秘密還是不肯「解碼」。由於●辦案謹守分寸又俐落,●十分受到肯定,他也●經常被交付辦理重要、敏感案件。

●林錦村連日●提訊梁柏薰●追查陳哲男涉及司法黃牛案,前天將「●楊醫師」楊振豐依偽證罪當庭●改列被告,一直訊問到昨天凌晨諭令以●八十萬元交保後,回家小睡一下,早上九點多又穿上法袍,繼續傳訊陳哲男,●辦案節奏可說●馬不停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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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司法之恥~●大陸八名法官群起揭發院長●包庇罪犯●貪污受賄●要求院長●立即自首●十二名法院干警聯名舉報院長,除指其貪污、包庇~~
2006/04/06 21:54

●臺灣司法之恥~●大陸八名法官群起揭發院長●包庇罪犯●貪污受賄●要求院長●立即自首●十二名法院干警聯名舉報院長,除指其貪污、包庇~~


●三名帶頭法官認為這是一次●正義行動●為首三名法官●受到黨紀處分●可能面臨失業!●事後●法院討論會上●法院其他法官支持這三名法官●一致認為●不應給予紀律處分~~~


●大陸法官有良知血性!●臺灣檢調多冷血自私!~~~


●湖南●雙峰●三名法官率眾●檢舉院長不法●法官王國鋒●公開指控●院長包庇幹警盜竊●受賄貪污!●隨後●其他法官跟著附和,●也有不少●幹警站起來聲援!●院長●被免職調離!●大陸法官有良知血性!●臺灣檢調多冷血自私!★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

●三名帶頭的法官認為這是一次「●檢舉揭發現任院長張湘寧腐敗問題的●正義行動」,●但是中共●雙峰縣紀委則將此案定性為「●擾亂法院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嚴重違紀事件」,稱為「5.13」事件!●為首的三名法官受到黨紀處分,其中●兩名法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另一名法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三名法官還分別受到雙峰縣法院的●行政記過處分,扣發當年廉政風險金!~~~
~~~

●在事後●法院的討論會上,●法院的●其他法官支持這三名法官,●一致認為王國鋒等人「●事出有因,批評教育,●不構成違紀,●不應給予紀律處分」! ~~~

 

●湖南●雙峰●三名法官率眾●檢舉院長不法●被處分

中央社台北二十三日電


●湖南省雙峰縣法院●三名法官去年十二月在政治學習會上,帶頭●揭發院長不法行為,●院長雖然被免職調離,但帶頭的三名法官也受黨紀政紀處分。

●北京民主與法制時報今天報導,去年五月十三日●雙峰縣人民法院●全院幹警政治學習大會,●法官王國鋒●公開指控●院長包庇幹警盜竊、受賄貪污。●隨後其他法官跟著附和,●也有不少幹警站起來聲援。

●三名帶頭的法官認為這是一次「●檢舉揭發現任院長張湘寧腐敗問題的●正義行動」

●但是中共雙峰縣紀委則將此案定性為「擾亂法院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嚴重違紀事件」,稱為「5.13」事件。●為首的三名法官受到黨紀處分,其中●兩名法官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另一名法官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三名法官還分別受到雙峰縣法院的●行政記過處分,扣發當年廉政風險金。

由於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者要調●離政法系統,●意味著兩名帶頭的法官,可能面臨著調離政法系統,如果沒有接收單位,就可能●面臨失業。

●在事後●法院的討論會上,●法院的●其他法官支持這三名法官,●一致認為王國鋒等人「●事出有因,批評教育,●不構成違紀,●不應給予紀律處分」。

【2006/01/23 中央社】
~~

●八名法官群起揭發院長●包庇罪犯●貪污受賄●要求院長●立即自首●十二名法院干警聯名舉報院長,除指其貪污、包庇外,還有帶人沖擊隔鄰新化縣法院、包養情婦等丑事~~~


●湖南法官●集体檢舉●告發法院院長
2006-01-23

据●星島日報報道/湖南省發生法官集体檢舉告發法院院長的罕見事件。在該省雙峰縣法院舉行的「政治學習會議」上,●八名法官群起揭發院長「●包庇罪犯、●貪污受賄」,要求院長●立即自首,否則立即「送官究辦」。地方當局事后處分事件中的三名帶頭法官,目前他們面臨失業,院長則被免職調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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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士林銀座商場案十多位檢察長、檢察官、法官、及金融局、金管會共同包庇黑金財團及彰化銀行坑殺百餘位承購户!
2006/04/04 18:39
★ 檢察官殺人!!!

★檢舉★士林銀座商場案★十多位檢察長、檢察官、法官、及金融局、金管會共同包庇黑金財團及彰化銀行坑殺百餘位承購户!

★彰化銀行94年12月21日又查封保証人我父親之不動產繼續追殺!★討債官司★官官相護★彰化銀行95年4月4日又勝訴!即將拍賣!

★受害人懇請 邱毅委員仗義相救!否則十一年來官商勾結官司就此沉冤海底!人民萬劫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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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殺人★受害人懇請 邱毅委員仗義相救!否則十一年來官商勾結官司就此沉冤海底!人民萬劫不覆!
2006/04/04 18:37
★檢察官殺人!!!!

★★★檢舉書:
            受文者:
            ★主旨:為維護司法正義,保護人民財產名譽,特檢舉違背職務泯滅良知、玩法濫權、曲解妄斷之不肖檢察長、檢察官、法官及財政部金融局、金管會銀行局,以免繼續危害國家社會。


            ★檢舉枉法瀆職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名皇、★吳春麗、★林天麟、★陳淑雲及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施茂林使其受法律之制裁及社會之公評。
            ■本案文號:台北地檢署88年度偵字第195號、2542號、12597號、88年偵續字第486號、91年度偵續一字第10號、92年偵續二字第7號及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施茂林檢察一體指揮督辦各檢舉書之結果公文。(証一、証二)

            ★檢舉枉法瀆職之及前台灣高檢署檢察長★吳國愛使其受法律之制裁及社會之公評。
            ■本案文號:台灣高檢署93年度上聲議字第1701號(証三)
            ★檢舉枉法瀆職之原台北地院法官★吳燦及★台北地院法官★陳德民★孫曉青★張筱琪使其受法律之制裁及社會之公評。
            ■本案文號:台北地院84年自字第1040號及台北地院93年度聲判字第104號(証四)
            ★檢舉前任財政部次長兼金融局長★陳沖、金融局副局長★曾國烈(現任金管會銀行局局長)包庇彰化銀行總行及建國分行殘害人民!使其受法律之制裁及社會之公評。

         ★財政部是★彰銀最大股東!竟包庇自己銀行的金融犯罪詐欺消費者行為!令人髮指!
            ■本案証據:彰化銀行總行及建國分行死不認錯之公文及前任財政部次長兼金融局長陳沖、金融局副局長曾國烈(現任金管會銀行局局長)及金管會銀行局包庇之公文。(証七、証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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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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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素質低落...早已聞名世界
2006/04/03 17:25
台灣人素質低落...早已聞名世界
對於那些無恥,不要臉,向扁政權屈服,為虎做猖的...法官,檢察官,警調人員,商賈財團,律師,會計師,公務,行政人員...今日你們的所作所為,你們好好的問問自己...等到阿扁下台後,不論是馬英九,還是蘇貞昌上台,基於輿論的壓力而追究你們過往的責任時,你們逃躲的掉嗎???還有有力人士敢替你們撐腰嗎???屆時以前吃到肉的(撈到大錢的)已經拐款潛逃到南美洲去做寓公,喝到湯的(撈到中錢的)也流亡到中國大陸躲藏起來,而你們這些啃骨頭的(撈點小錢的)低層公務員,既去不了南美洲,也躲不到大陸去...還要承擔貪污濫權之罪,全部掃進台灣各地的監獄裏吃牢飯,過著漫長的數饅頭的日子,而艱苦的度晚年,為綠金阿扁犧牲,值得嗎???
 
勇敢又悲情的台灣老百姓們站出來為自己,為家人,為子孫,為國家,為社會,起來革命吧!!!不要讓全世界的人看衰你們...只會在立法院打群架,在馬路上幹條子,大家不要孬種一起衝倒綠金扁政權佔領總統府,為無辜的台灣老百姓和子子孫孫,重新創造光明的未來吧!!!

安佩絮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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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度不同
2006/03/28 13:48
對不起,其實我不太認同  檢察官殺人  的說法。但邱先生 對某些 案件  內幕 的揭發勇氣,是令人佩服的。這冒著生命危險...
天上人間,海市蜃樓;仙境傳說,子虛烏有 * 68度角 * 荒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