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邱毅昨天爆料,扁駙馬趙建銘在九十四年八月廿四日,即台開內線交易案發約一個月後,在英屬維京群島開設一家資本額兩百萬美金(約合六千四百萬新台幣)的一人公司,邱毅直指這是第一家庭的海外金庫帳戶。
邱毅質疑,前第一家庭成員擁有的海外秘密帳戶或是境外公司不知還有多少,他將把這起案件送法務部洗錢防制中心徹查。
台開案中同列被告的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也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資本額同為兩百萬美金的公司,核准日期只比趙建銘早了七天,邱毅質疑時間非常巧合。
邱毅指出,資料顯示趙建銘申設的公司名稱為「Ann-Ting Tech Co.,Ltd」,註冊資本額為美金兩百萬美元,超出英屬維京群島公司法定最低股本五萬美金甚多。公司名稱,是趙建銘兩個兒子趙翊安與趙翊廷名字中的第三個字英文拼音。
依據該份申請書登錄資料,該公司僅有一位股東與董事,英文姓名均為「CHAO,CHIEN-MUNG」,登記住址為民生東路四段的民生官邸,股東與董事的職業則填寫「doctor」,申請表格並附上趙建銘的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邱毅還指出,寬頻房訊總經理游世一與吳鈺瑾夫妻在趙之前,於八十四年八月十七日取得英屬維京群島設立資本額兩百萬美金、名為「Robin Tech Technology Co.,Ltd」公司的核准證書。
根據台北地檢署偵辦台開案的起訴書,台開弊案的兩次三井宴分別在九十四年七月十四日與廿一日,趙建銘隨後由其母簡水綿在七月廿五日出面和游世一、蔡清文買下彰銀一萬兩千一百張的台開股票,與趙、游兩人鉅額出資成立境外公司時間非常相近。
邱毅表示,趙建銘以其行醫所得,無法在短期內賺到六千四百萬台幣,進而到避稅天堂的英屬維京群島投資成立境外公司。他質疑趙、游兩人可能利用台開弊案所得,或是其他尚未曝光的案件獲利,透過成立海外公司方式洗錢。
根據邱毅取得的資料,趙建銘與游世一兩人於九十五年十二月廿四日透過代辦公司,聲請解散他們各自成立的英屬維京群島公司。邱毅質疑,聲請解散的時間,正好是在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在九十五年十一月三日因國務機要費遭以貪汙罪起訴後,以及趙建銘在同年十二月廿七日、因台開弊案一審被判七年徒刑前,時機非常巧合。
資料來源:2008-06-24╱聯合報╱第08版╱綜合╱記者李祖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