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樵子【外婆的澎湖灣】 Reed 鄭大呆 vicvic
自由時報更正
2007-07-28╱自由時報╱第A04版╱政治新聞╱記者
更正
本報七月廿一日A4政治新聞版,有關「指控邱毅性騷擾廖先聆被訴」一文中,「檢方找來當天在場的餐廳服務生,他們指出,曾聽聞廖在男廁所內喊叫」,經查起訴書和記者原稿均為「未曾聽聞廖在男廁所內喊叫」,純屬作業時誤植,特此更正,謹向邱毅委員和讀者致歉。
如果委員這裡已經寄存證信函要求更正
對方也已經更正
只是登得很小
誹謗要成立是有些困難,對方也會有他的一套辯詞
所以要求更正一定要特別註明是第幾版 更正內容為...
以防萬一沒照意思更正
邱毅辦公室回覆
起訴屬於檢察官權利
但是委員一直未排除提告 尤其是一再運用假新聞方式 誣衊委員個人
這樣算哪一門的道歉?
誣衊了邱英雄后被識破,就叫做純屬作業時誤植??
邱英雄可否有想過要起訴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