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六十五年十月成立中正紀念堂籌建指導委員會,聘請俞國華、林金生、蔣彥士、高魁元、趙聚鈺、費驊、賴明湯、謝東閔、蔡鴻文、周宏濤、 秦孝儀、張豐緒、林挺生、辜振甫、徐有庠、王永慶等十六人為委員,積極推行建堂事宜。
小組公開徵求海內外建築師提供建築設計構想,前後收到四十三件。經聘請專家初審,選取五件,由建築師提出進一步之設計藍圖與實體模型,再經國內外專家複審,並邀請有關方面審閱模型, 提供意見後,決定採用楊卓成建築師之設計
設計構想
建堂基地總面積二十五萬平方公尺,於其間興建中正紀念堂,並附建國家劇院及音樂廳,紀念堂工程分兩期進行,第一期興建中正紀念堂主體、庭園及牌樓、迴廊等附屬工程;二期工程在民國七十六年(1987年)完工,興建國立中正文化中心所附屬的國家戲劇院,音樂廳及地下停車場。
整個建築設計之構想為:
(一)表達中國文化精神。
(二)創建新穎設計,並具有莊嚴而獨特之風格。
(三)有效應用現代建築工程技術,並講求經濟與實用。
全部建築採中華文化風格,外表以藍、白兩色為主, 象徵自由、平等之青天白日色調。
紀念堂建於三層寬廣基礎之上,平面用方形,以寓「中正」之意。堂頂八角,造成多數之「人」字形, 聚於寶頂,上與天接,以寓「天人合一」之思想。屋頂用天壇寶藍琉璃瓦頂,藍中帶紫,與陽光相映。 寶頂用金黃色,以顯其昇華光耀之意。其他均採用材料之本色,如白大理石牆,廳堂內檜木天花板, 及重重疊疊斗拱之藻井,頂上有青天白日之國徽,淺紅色花崗石地坪,不加任何漆染,
使進入紀念堂時予人之感覺為聖潔、莊嚴、親切與平和。
紀念堂位於二十五公頃庭園之內,故一切尺度均較大。另有國家劇院及音樂廳各一,其屋頂,國家劇院為 「 廡殿」,音樂廳為「歇山」,與紀念堂之八角頂,成為三山並立之佈局,而以紀念堂為主體,高達七十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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