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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04 11:44:21瀏覽256|回應0|推薦1 | |
我們經常聽到「其他國家都這樣,我國為何不可以呢?」、「國外都已是合法的,為何國內還那麼落伍呢?」每當看到一群人有著這樣的疑問時,我都很想反問:「國外是如此,國內為何也一定要如此呢?」 民族與民族之間往往有著不同的文化、生活習慣,也因為這些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國家體制及一些相關的法律規定,當然啦人民的守法觀念也就有所不同囉!然而當我們接觸到了其他的文化後,往往會在內心產生一些衝擊,也會對自身的文化及制度產生反思,所以才會產生「其他國家都這樣,我國為何不可以」的疑問。有些問題,其影響層面僅關係到個人,所造成的問題可能不大,然而一但影響層面及於一鄉、一市、甚至於一個國家,那問題就不得不詳加思索,就拿重型機車爭路權的事來說,必須要考量的是路權的分配問題,重型機車的擁有者有多少、汽機車的用路人有多少,甚至於自行車及行人的用路權,必須要通盤地來考量。有篇文章提到一點,很多人認為重車上快速道路是為了飆車,其實這正反應了部分人士對於重車的看法,當然你可以說為了飆車那我也可以開汽車,汽車也可以飆到200KM,那我倒真想問問看,你為何不開汽車囉!一台重車的價格,有的可比兩台汽車哦!也有人說,政府要負起教育人民尊重用路人權益的責任,其實正因為有太多實例擺在眼前,人民守法觀念不足,像前不久才有七輛重車在市民大道上飈,險象環生,在這種情況下,並不主張開放。 開車有開車的好處,騎車也有騎車的優點,像敝人就極愛騎單車,相信愛騎重車的人士一定也是如此,不過之所以愛,一定不是為了能接送兒女下課或老婆下班,應該還是為了重車的外型及速度感吧,既然是一項娛樂,那政府為何要為了一項少數人的娛樂而開放已不足夠的路權呢?如果有人愛政府就開放,那賭場早就在澎湖開放囉!相信喜好這項娛樂的人一定比喜好重車的要來得多。 敝人雖然一貫反對政府開放重車進口,也反對開放名貴跑車的進口,然而既然已開放進口了,就應提供相對的場所,否則就像開放進口私人小飛機卻不開放空權一樣;但相對的,享受這項娛樂的人,也必須要嚴以律已。所以愛重車的人士,你們應該跟政府要求提供賽車場等等的場所,既安全,又可享受極速的快感,最重要的是,讓道路能充份發揮其載運乘客、流通資源的功能,以確保大多數用路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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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