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是否往後針對『特別費』案件,就援例別再浪費司法資源
2008/04/24 18:04:46瀏覽1450|回應1|推薦4

小馬哥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

今天最高法院終於三審無罪定讌。

這個案子從小馬哥要角逐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之前即爆發,

震驚各界。我想對大家最大的震撼是:

『像小馬哥這種有嚴重政治潔癖、愛惜羽毛的政治人物...怎麼可能會涉及貪污?』

.

後來,社會大眾才發現,

原來從過去到現在、從中央到地方,

至少有幾千個官員與前官員,

都會被追究這個問題。

.

更叫人吃驚的是,竟然連呂副跟游揆,弄得都要上法院。

媒體甚至於報載臆測,即使連爺爺跟郝杯杯,

也都可能扯上『特別費』的問題。

.

小馬哥在競選期間也多次表示,

『特別費』案讓他感受到

一般民眾面對檢察官指控、起訴時的煎熬與無助,

當選之後他會致力改革云云。

.

現在好了,小馬哥的『特別費』案

既經最高法院三審無罪定讌,

是否可以形成判例?

後面還沒有上法院、還沒有進地檢署的幾千個官員與前官員,

是不是就如同民進黨某大老說的『歷史共業』,

援例就好,別再玩了。

.

否則幾千個官都要起訴、一審打到三審判決,

台灣要浪費多少司法資源,

要多製造多少噸的二氧化碳呢?

您說是不是?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enichi&aid=1812114

 回應文章

隨便說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唯有修法才是解決之道
2008/04/25 17:04

首長特別費長期以來處在法律有爭議的情況下運行,例來行政院及立法院始終因為這不是急務,而未能將之法制化,最後終致被拿來當政治鬥爭的手段。

嚴格來說,首長特別費形成如今這種狀況,立法懈怠也是原因之一。

如今最高法院(司法體系),雖然判維持二審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卻又主張首長特別費並非實質補貼或特別酬庸,更不得私用。 因此,要期待司法不再追訴其他首長特別費根本不可能。

顯然,老狐狸的最高法院,又把這個燙手山芋丟回給立法院的政客了,要解決這個問題,只能修法,並溯及既往來解決這項歷史共業!


橙亦橘(chenichi) 於 2008-04-25 17:52 回覆:
非常感謝您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