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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0 00:16:29瀏覽378|回應0|推薦2 | |
· I think you are very childish.
· 我可以理解你的中文程度或許有限,所以我把你寫的英文翻譯成中文如下: · 版主 於 December 9, 2009 11:31 PM 回覆 | 刪除 | 修改回覆 以上文章是屬名“itftaiwan”留言給我的,我想他的中文程度應該有限,所以用英文留言,我將這些英文進行翻譯如上,如有誤差請以英文為準,基於呈現我國國格,本人謹就這些留言以中華民國官方語言文字回應如下: 1. 本人並無攻擊任何協會,站在中華民國國民的立場,應該陳述事實,以免我們臺灣同胞花冤枉錢,此舉是為了我國熱愛ITF跆拳道的鄉親們著想。 2. 在國際間所謂ITF「國際跆拳道聯盟」分為三派,此乃不爭之事實,但在中華民國任何協會之成立,應遵守當地法律,不可擅自作為。 3. 「中華民國國際跆拳道聯盟推廣協會」為依法設立之團體,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因此有責任捍衛相關法令條文。 4. “itftaiwan”既然認為我很幼稚,那麼為何要回應幼稚的我所寫之文章?那既然回應了,我理應做出說明: (1) 「幼稚」依據字典解釋有二:一為年紀幼小;二為形容知能淺薄,缺乏經驗的樣子。我個人認為應該是取其後者之意。 (2) 如上所述,我的知能淺薄與否?或者是否缺乏經驗?“itftaiwan”如何得知?我們既沒有見過面,也沒談過話,只是網路的幾行字就可以斷定嗎?這值得大家深思。 (3) 我學跆拳道多久?或者我學ITF跆拳道多久?請自行打聽,我不習慣在網路上賣弄個人輩份與資歷。 (4) 這不是「個人推廣個人」的事情,這裡是中華民國的國土臺灣,必須依據中華民國法律行事,若見未符合法律依據,人人有權揭發。 (5) 我並沒有在背後或私底下寫信給“itftaiwan”的學生,而是光明正大的透過網際網路傳達,但令人覺得奇怪的是好像每次問到某些問題時,都會被刪除,好像有意掩蓋什麼似的?那麼難道刪除別人的問題就不是幼稚嗎? (6) 我是基於善意告知“itftaiwan”的學生,因為他們是我的同胞,我們都是臺灣人,不想因為某些因素造成我們同胞有所損失。 5. 我希望在中華民國法律允許的範圍之下,我們跟任何跆拳道的學習者都能有更加美好的關係。 最後祝福所有跆拳道的學習者一切順利,希望大家都有明智的頭腦與判斷,在中華民國臺灣的土地快樂地學習跆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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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