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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長期不用可申請停駛
2012/05/22 00:06:07瀏覽71|回應4|推薦0

 

汽車長期不用可申請停駛

出國度長假或因公需要出遠門,名下汽車超過一個月以上不使用,向監理處申請暫停行駛,停駛期間的牌照稅與汽燃費通通不計稅。

2,000c c的自用小客車為例,停駛期間每月可省約1,500元稅費,逾半年不用車,申請停駛的動作可以幫你省下近萬元稅捐。由於
使用牌照稅與汽車燃炓費都是按天數計算稅費,一般人往往忽略長時間不用車時, 只要辦理車輛停駛手續,就可以獲得節稅的好處。

譬如說,因公務被派駐國外,或分娩、出國度長假或短期進修等種種原因,長期不會使用車輛時,向監理處辦理停駛登記(需要用車時,再向監理處辦理復駛登記即可),停用期間就可以免繳使用牌照稅及汽燃費。
舉例來說,一輛 2,000c c 的自用小客車,一年應繳納的使用牌照稅共計11,230元,汽燃費是 6,210元,假如有半年不會用車,只要申請停駛,就能節省稅費共計8,720元。

同樣的,若車輛不慎遺失,應即刻向警察機關報案,再憑警察機關的報案證明,向監理處辦理註銷牌照手續。
財政部提醒納稅人,報案時切記應以「車輛失竊」登記報案,不可以「車牌失竊」理由報案,否則將會喪失申請停徵燃料費及使用牌照稅的權利。

一旦車輛尋獲之後,車輛所有人也要立刻向監理處辦理車輛尋獲登記,恢復課徵牌照稅與汽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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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愛@guest
Re: 汽車長期不用可申請停駛
2012/05/27 20:19
這真是個萬萬稅下的好消息 [版主回覆05/30/2012 00:55:54]

如果確定超過幾個月不用

是應該去辦停用


ponylite@guest
Re: 汽車長期不用可申請停駛
2012/05/26 17:11
嗯~~我倒是每天要用車~~

其實如果不用車的人,我是覺得賣掉算了
[版主回覆05/30/2012 00:57:06]有些人車子不是用而是撐場面的

昌哥@guest
Re: 汽車長期不用可申請停駛
2012/05/24 19:29
其實政府有許多利民措施都沒有廣為宣導!
[版主回覆05/25/2012 21:36:33]有些政策美意相關單位欠缺主動宣導作為

陶笛神話 金豬@guest
Re: 汽車長期不用可申請停駛
2012/05/23 22:52
真是好消息~~我的車也很少開,大部分時間在車庫休息~~

不過這好像也有漏洞,若是車子在停駛期間開出去那監理站能查得出來嗎?
[版主回覆05/25/2012 21:35:17]

如果擱置不用的時間太長

是該考慮報停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