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台嫌遣陸 菲釋善意? 菲律賓「慎重」解送我押返一通緝犯
2011/03/09 10:59:04瀏覽396|回應0|推薦0

台嫌遣陸 菲釋善意? 菲律賓「慎重」解送我押返一通緝犯

更新日期:2011/03/09 03:03 蕭承訓/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蕭承訓/台北報導】

正值台菲之間為菲遣送十四名台灣詐欺犯赴陸風波未歇,菲方昨日將一名台灣詐欺通緝犯黃育斌交由我方押返。黃嫌是刑事局去年十二月廿二日會同菲國執法單位破獲電信詐騙集團,查獲十八名台灣人和十名大陸人的嫌犯之一,台菲經過六十多天交涉,昨天由刑事局派員將他押返,解送地檢署歸案。

據了解,過去外逃通緝犯驅逐解送作業,僅需由移民單位即可處理,此次菲國官方不知何故,特別慎重地提高層級,必須經司法部長批准,刑事局原本上周五派員將人押返,但因司法部長尚未批可,才延至昨晚返台。

刑事局指出,卅歲的黃育斌涉嫌從九十三年到九十六年間,與同夥在大陸透過電話及網路,以假檢警手法詐騙,三年獲利數千萬元,但黃在警方破獲該集團時,經由小三通赴陸藏匿,九十六年十二月遭發布通緝。

刑事局國際科去年十二月廿二日,與菲國執法單位破獲首宗據點設在菲律賓奎松市及帕拉納圭市的電信詐騙集團,逮捕包括黃嫌在內的十八名台籍嫌犯和十名大陸嫌犯,起出電信詐騙的犯罪工具一批。

但菲檢察官以菲無被害人為由,於同年月卅日命令釋放,其中七人因不符簽證目的被處以行政罰鍰,黃育斌因被查出通緝,收容在菲國收容所,案經刑事局向菲方查問才知另外的十七名台籍嫌犯均已被釋放。

刑事局亡羊補牢,除將已返台的十三名嫌犯傳喚到案,製作筆錄,也透過管道在菲國訊問其他兩嫌,另二嫌則失聯,而因菲方迄今未提供任何查獲證據,加上到案嫌犯均否認犯罪,造成後續偵辦困難。

黃育斌雖多次透過友人表示希望盡速將他押解回台,刑事局三度向菲方表達依菲國移民法及國際法將黃遣返我國,但菲以必須調查黃的犯罪事證,一直收容迄今,直到昨天下午才將黃交由刑事局幹員。

刑事局昨天從菲律賓押解詐欺通緝犯黃育斌返台的同時,刑事局長林德華正率員在北京,就未來兩岸如何在共同打擊犯罪合作模式下,於第三地就各自國籍嫌犯處置方式,與大陸公安部研商一套作業流程及機制,並再次表達我方希望盡速送回十四名台籍詐欺犯的立場。

修補關係 菲表達「實質歉意」?

更新日期:2011/03/09 03:03 梁東屏/曼谷八日電

中國時報【梁東屏/曼谷八日電】

上個月二日,菲律賓將十四名台灣籍詐欺嫌犯遣送中國,造成台、菲雙邊關係緊張,不過,菲國移民局在八日下午將一名在押的台籍詐騙案嫌犯遣送回台。菲方的這個動作是否與對先前將台籍嫌犯遣送中國之事表達「實質歉意」有關,有待觀察。

另外,菲律賓司法部長七日頒布人事令,撤換移民局情報處處長赫森,由布卡薩斯接任,赫森暫無新職安排。移民局代理局長雷戴斯馬,也將於下周調回到原來崗位,外傳新任移民局局長將由前參謀總長戴維出任。這兩宗人事變動是否與「台嫌遣陸事件」有關,尚無法證實。

今年三十歲的黃育斌係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台、菲雙方執法人員協同行動下,與其他二十七名兩岸詐欺嫌犯一同被捕。

但是這些嫌犯被帶上菲國法庭之後,卻因無犯罪證據而遭法庭釋放,只有黃育斌一人因涉及「假抽獎網站」詐騙案,在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遭台灣通緝有案,繼續被羈押在菲律賓移民局拘留所。

( 休閒生活音樂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en25415712&aid=496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