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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無法替代!
2009/07/24 19:21:29瀏覽326|回應0|推薦3

愛,無法替代!

 

有位女牧師的父親原有巴金森氏症,最近加上感冒引起肺炎,住院後不到幾天又因看護不注意,一口痰哽住差點斷氣,弄到急救進加護病房;期間,每逢家屬進去探望時,醫師護士都說病況不好,可能沒希望!於是,家屬積極與院方溝通,希望能特別允許家屬24小時輪班在加護病房內陪伴。

 

那位女牧師這些天來,有時值大夜,有時白天也跑去,所幸醫師證實有家屬隨時在旁陪伴,病況真的逐漸好轉。但某日我看見這位女牧師一整天沒進辦公室,從早到晚都在加護病房,因為加護病房不能隨意進出,只能在旁不動,我便問:「那妳這一整天都沒吃、沒休息啊!」

 

她說:「有啊!我禱讀聖經,吃飽靈糧!交託主有就有真正的休息啊!」

 

我非常擔心這位原本就很瘦的女牧師,這下可能變成貓熊啃的那根竹子,還可以將自己獻給貓熊以示愛台灣拼經濟的心意。於是,我想第二天到醫院探望,便打電話邀約在當地醫院附近的姊妹能否一同前往。我告知這個姊妹,這位女牧師的情況,這姊妹回答:「她為什麼這麼累?怎麼不請看護呢?……喔!對,我忘了,是家屬特別要求才能進去,在加護病房不能請看護……。」

 

這個姊妹提出一個好問題:「為什麼不請看護?」當時我立刻想:「因為這姊妹還不懂什麼是愛……!」請看護?結果弄到咳痰噎到需急救送加護病房!我想,就算一個有錢有勢的人,可以在加護病房請特別護士,還再請許多一流專業醫護人員全天候細心照料,但那仍然不算愛!什麼是真正最大的愛呢?就是除了自己以外,沒有其他人可以替代。

 

愛,無法替代!這是聖經原則,也是神對人愛的原則。在舊約中所有的獻祭,是因著人需要對神有某種缺欠的替代,但這並無法達到神真正公義的要求,也不能滿足神對人至高無上的愛。於是,神親自成為人子耶穌,歷經人世生活,活出最高道德,並作為無罪羔羊,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藉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

 

因此,如今我們對神對人一切服事,乃是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羅十二1)。除此以外,別無替代!用什麼方法,找什麼人,花多少錢,都不是神之愛的原則。同樣的,當我們講孝親友悌,大聲疾呼弟兄姊妹間要彼此相愛,結果需要的時候沒有在身邊,那再講什麼做什麼,都並非神所要彰顯的最高愛意。

 

神對我們的愛,乃是親自成為人子耶穌;一個對的人,為我們這個錯的人上了十字架,為我們受死,並復活成為生命之靈,使我們藉著相信接受耶穌,就能得著永遠的生命。

 

愛,就是除了自己以外,沒有任何人可以替代。基督就是這樣愛了我們。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就在此將祂自己的愛向我們顯明了。—《聖經》羅馬書5章8節

 

(蕭正儀/作)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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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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