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6/06 17:00:52瀏覽404|回應0|推薦2 | |
走在高速公路上的女子 蕭正儀◎作 一號國道南下路段,再十五公里出頭份交流道,臨近三號國道,車流停停走走,彷彿男女間玩著若即若離的遊戲,而她,一名站在路肩的女子,望著熙來攘往或慢或快的車陣,行過的每一款車型都很熟悉,而車內的面孔都很陌生。 十五分鐘前,她的吉普車行經此路段,走內線道的車速從一百突然減緩,車內的空氣凝滯,流行歌曲開到近乎極致,男人緊抿著雙唇,女子偎在車門邊,食指偷偷按開安全帶,就在與前車距離不到一公尺時,男人倏地採下煞車,隨即伸出右手擋住女子前傾的胸,兩人坐正後,女子迅速板開車門跳出,用力推上車門時丟下一句話:「你可以選擇你要的,我可以選擇離開!」 女子推上車門前一秒,男人已呆呆地鬆開煞車,待車門碰地合緊那一刻,男人即踩下油門,隨著車陣加速前進,女子在分向道上往後走,不出五秒,再回首時不見吉普車影;女子停下腳步,掏出煙盒與打火機,點起一根煙站在分向道上,隨著嬝嬝升散的煙絮,她終於想明白了一個道理,就是她站在這高速公路的分向道上目的有:一、從來沒有過從這樣角度靜靜觀賞高速公路風景的經驗,二、順便研究一下關於高速公路塞車的問題,三、瀏覽行過的各款車型以作為下次買車的參考;至於男人的問題,就像很多行過的車內是由男人駕駛,而也有很多男人自認是一流的駕駛,不過都像一輛輛或急或慢駛過的車子,彼此沒有時間認識對方。 女子踩熄第三根煙時已站在分向道上十五分鐘了,這時有一輛卡車駛近,車上是一位嚼著檳榔,外表有點滿腦腸肥的男人向她打招呼喊著:「啥米歹事啊?」然後將車開向路肩停住,女子除了感到莫名其妙地好奇外,最主要是腳有點痠了,乃隔著陸續前進的車輛向那肥胖男人招手回應,但不一會兒又雙手一攤,因為不到四十公里的車速,車子一輛緊跟一輛,隱約仍聽見那肥胖男人喊著:「把手舉起來就過來了啦!」女子終於伸開手掌舉起,快跑至路肩;這一刻,女子又感到很得意,因為發現在高速公路上過馬路,其實跟忠孝東路沒什麼差別的。然後當她看清楚那肥胖男人的樣子後,她確信自己跟他不會有任何事件發生。果然,那男人聽完女子說明原因後,撂下了話:「神經!我現在打電話給警察,我要是載妳啊!會被誤會的啦!」接著吐下一口寫口的檳榔汁後,快踩油門而去。 向前走十五步,停腳,向後轉,再走十五步,女子就在路肩邊一塊因施工而圍出的十五步大小面積的土地,來回踱步,同時也把腳上的涼鞋也脫了。這樣走著,她從來沒有感覺到自己的腳與土地間是可以如此的融合,也終於明白了一個道理:地,原是為著人而設,而腳的功能,在於親吻地。從來沒有一刻,讓她感到人與土地的關係,竟是如此親暱,如此密不可分。所以,實在不是他隨便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就一定是錯誤的,而是文明社會建造了一條條可以停車下車的高速公路,不但阻礙了腳的功能,更隔絕了人與土地的關係;那麼既然高速公路都可以停車下車了,當然可以光著腳撫摸土地囉! 她就這樣想著,這樣笑著,直到又十五分鐘後,她看到自己的吉普車從眼前呼嘯而過,卻沒有機會像攔計程車一樣的攔下,唯一想到有點不爽的是,吉普車上的行車執照是她的,還有男人褲子口袋的皮包是她的。 又過了十五分鐘,一輛想著嗚咿嗚咿的公路警察車駛近,在她身旁停下,車內坐著兩位非常年輕的警察,一位拿著筆問:「叫什麼名字啊?」駕駛的那位則十分不耐煩的說:「喜歡站著就繼續站在那兒嘛!如果每個人都這樣,那我們每天不是被妳這種瘋子給忙死了!」女子半倚在窗口,遞出有點美麗的微笑說:「為了減輕你們的麻煩,我必須現在坐上車。其實想一想,如果沒有我,你們每天最刺激的事就是為官員開道,換點新鮮的也好嘛!謝謝囉!」然後,女子上了車,除了報告姓名與身分證字號外,與『條伯伯』沒有任何交談,因為她要靜靜第享受,享受第一次也或許是最後一次,可以如此舒適地坐在BMW車上,在時速一百的快感裏,正大光明大搖大擺地行過路肩。 一下頭份交流道,『條伯伯』隨即把女子撂在路肩。女子過了馬路到一家『阿美檳榔』店前,向僅遮三點的檳榔阿美小姐借了電話後打給男人後,就在檳榔店門口來回踱步,手伸進口袋裏掏出煙盒,卻發現煙盒已空,只好向前跟檳榔阿美說:「小姐,我可不可以先跟你借一包煙,等我先生來後再給你錢?」那年齡約十七、八歲,染著金髮的檳榔阿美,瞟出懷疑的眼神說:「哦!這……,等你先生來再買好了!」女子只好低頭默默走出檳榔店。她想著,自己真是又一次證明,人與人之間無論如何獻上關懷的眼神,都很難換得一點點的信任,因為信任、關懷、誠懇,是如此地抽象,只有鈔票,才是真實。 十五分鐘後,女子看到自己的吉普車,開門上車後,立刻打斷正想開口的男人,搶聲道:「我明白了三件事,第一,以後車交給我;第二,我自己的錢包自己保管;第三,再也沒有比走在高速公路上這段時間內更快樂的事了。」女子抓著頭大笑,男人傻著臉紅著眼。
|
|
(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