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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FBI逮台駐美官員劉珊珊
2011/11/14 19:25:26瀏覽2190|回應0|推薦0

  劉珊珊資料圖

  【僑報綜合報道】台灣駐堪薩斯州辦事處處長劉姍姍10日突遭聯邦調查局(FBI)以“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名逮捕,檢方隨即起訴被告劉姍姍並移送出庭,法官當庭諭令還押。劉姍姍目前在押等候審判。台外事機構負責人楊進添11日對此表示嚴正抗議,並指責FBI“不當拘留”。台外事機構與駐美代表處已經同步向美國國務院抗議,堅持台灣具有外交豁免權,獲得國務院正面回應。

  劉姍姍資深 返台前出事很意外

  綜合BBC、台北中央社報道,2009年派駐堪薩斯辦事處的劉姍姍10日出門時,突遭FBI逮捕。根據檢方起訴書,今年64歲的劉姍姍強迫一名英文名縮寫為“FV”的菲傭超時工作,每日長達16至18個小時,每盩厔少工作6天,但每月給付的薪資只有400至450美元。

  FBI報告指出,劉姍姍扣留菲傭的護照與簽證資料,威脅她如果不聽話就會被遣送。劉姍姍還警告菲傭未經允許不得離開住宅,將她與外界隔離。劉姍姍還在家裝置閉路監視器,監視菲傭一舉一動。

  去年11月,FV在菲律賓應征劉姍姍的家管工作,雙方簽訂一份經美國駐馬尼拉大使館公證的僱用契約,內中注明僱用期限兩年,每月待遇1240美元,每周工作40小時,超時工作應給付加班費。

  今年7月,劉姍姍載她去超市買雜貨時,FV遇到一名菲律賓籍男子,並告訴他自己遭到虐待,需要幫忙,這名男子隨後向FBI報案。

  今年8月,該男子協助FV逃離劉姍姍家。據了解,FBI偵辦本案期間詢問了若幹證人,證人供詞佐證了FV的說法。證人還稱,劉姍姍也是如此對待其前任外傭的。

  檢方指稱,FV逃離後,劉姍姍曾追查其下落,並企圖讓她被遣返,劉姍姍的罪行包括威脅、強迫被害人及詐欺。11日開庭時,檢察官要求法官不讓劉姍姍保釋,在審判前持續羈押,理由是劉姍姍聽到FBI可能在調查她的風聲後,已做好立即離開美國的安排。

  台外事機構網站的資料顯示,劉姍姍是資深外交官,經歷完整,由於駐堪薩斯任滿近3年,她本月將調回台灣。

  台方強烈抗議 美國務院正面回應

  台外事機構負責人楊進添表示,除通過多重渠道向美方表達嚴正抗議外,也親自出面要求美方“快速、無條件釋放”劉姍姍。

  對於FBI以“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嫌逮捕劉姍姍,楊進添強調,所涉本案的菲律賓幫傭是從事辦事處公務相關工作,非劉姍姍私人聘雇,而依“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劉姍姍擁有協定下的豁免禮遇,台外事機構對FBI的逮捕行為“感到沒有辦法理解”。

  台灣駐美代表袁健生也大感震驚,連稱“氣死我了!我們沒辦法接受,這事有點離譜、荒唐。” 他透露,由於目前劉姍姍案件屬於美國司法機構職權,國務院同意協助台灣向美國司法機構交涉,但因適逢退伍軍人節假期,必須要等到14日上班後,才會有具體的結果出爐。

  據悉,自從台美“斷交”後,雙方於1980年簽署關於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根據平等互惠原則,簽定雙方所派遣的人員在“所獲授權的職務範圍內”,享有司法訴訟的功能性豁免。

  台外事機構人士透露,該機構史上從來未有人員遭到逮捕的案例,連駐外人員出庭應訊都不多見。聯邦檢控官也指出,劉姍姍應該是首位遭到欺詐罪名起訴的海外駐美官員,而這一罪名最多可判刑5年。(From 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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