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9/02/22 07:39:59瀏覽398|回應0|推薦3 | |
到底多大年齡會被認為「太老」、不宜雇用? 非營利機構「汎美退休研究中心」(Transamerica Center for Retirement Studies)的年度調查顯示,雇主給出的「太老」的年齡中位數(median age)為70歲,而雇員認為是75歲;在雇主看來,凡年齡達到64歲的應聘者,便進入不想錄用的範圍。 「汎美退休研究中心」2017年8月至10月面向全國調查了6372名18歲及以上的全職和兼職雇員,又在11月至12月調查了全國1825位雇主,於去年8月公布第18屆「汎美」年度退休調查結果。 該中心總裁兼執行長、報告作者柯林森(Catherine Collinson)表示,調查顯示,很多人都想在65歲後繼續工作,從全職到兼職,再逐步過渡到退休;雇主雖然也意識到員工的這一需求,但尚未有具體的支持措施。 根據報告,在被問到多大年齡才算「太老」時,近三分之二(65%)的雇主說「看個人」,54%的雇員也認為取決於個人情況;而明確給出具體年齡的調查對象中,雇主認為是70歲,雇員認為是75歲。 至於應聘者到多大年齡時不宜再被雇用,64%的雇主說要看個人,12%的雇主說不確定,其他的雇主則認為是64歲。 大多數雇主都為員工提供401(k)或類似的退休計畫,這也是員工退休保障的關鍵;被調查的65歲及以上員工中,雖僅54%享有此類退休計畫,卻有多達78%的人參與,且每年平均存放約10%的薪資;而提供退休計畫的雇主中,僅41%開放給兼職的員工。 Collinson建議更多雇主,為員工提供退休計畫,並讓兼職的員工參與;被調查的雇主中,僅20%提供了正規的分階段退休項目,47%的員工希望,未來雇主能提供類似的退休項目。 調查也探討雇主是否提供友善的工作環境,推行更多元和包容的政策,在工作條文中列明對員工不分年齡、族裔、性別等都將公平對待,但目前僅有23%被調查的雇主做到。 由聯邦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執行、專門保護40歲及以上員工不受年齡歧視的「就業反年齡歧視法」,明確要求雇主在錄用時要看應聘者的個人能力、而非年齡,全美除了南達科他(South Dakota)外,各州也都制定了各自的反年齡歧視法。(記者劉大琪/聯合新聞網) Money Doctor 短評:過65歲若還需要工作,在心態上要調適年輕同事們無意間傷及您的話,甚至他們還會故意激怒您,目的在趕您離職以便取代您的職位。另外還要會創新及提出降低公司成本方案,讓公司覺得雇用您有價值。 |
|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