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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糾紛大體檢 從十大糾紛排行談起
2010/11/26 10:44:24瀏覽1216|回應0|推薦0
從統計出的房地產交易十大糾紛中可見,房地產的交易糾紛多如牛毛,於是房屋交易的安全,成為現階段買屋賣屋的重要議題,而要降低房市的交易糾紛,除了政府必需加強宣導外,也有賴地產相關業者與消費者的共同努力,購屋時各種類型的購屋交易糾紛,已成為當事人買賣房屋的最大的夢魘,究竟消費者該如何避免掉入購屋糾紛的黑洞裡,將發生購屋糾紛的機率降至最低?時下的房屋交易制度,又有著什麼樣的陷阱,是消費者所容易疏忽的?本刊為讀者專訪了地政司王副司長及兩位地產界專業的名律師,為您未來的買屋賣屋提供寶貴的建言。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 王靚琇 有效降低地產交易糾紛提昇從業人員道德形象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王靚琇表示,談到房屋交易糾紛,只要房市交易熱絡,糾紛就一定會隨之增加根據地政司不動產交易科的統計,房屋糾紛申訴的案件,又回到交易糾紛的第一名,今年上半年的購屋糾紛集中的部分,大多來自於交易活絡的地區如:台北縣市、桃園、台中及高雄地區王靚琇副司長說,地政司不動產交易科掌握到的購屋糾紛案件雖然很多,但實際上沒有登記的購屋糾紛,恐怕是登記的好幾倍大家常會認為,交易多、糾紛就多其實交易多,經驗也多,糾紛應該要減少才對王靚琇表示,根據最新內政部地政司不動產交易科的數據,作出台北縣市今年上半年的房地產消費糾紛統計,包含中古屋的仲介糾紛,以及建商推案的預售屋、新成屋買賣糾紛,上半年光光台北縣市就有二八一件,其中台北市有一三七件、台北縣有一四四件。
 
經過交叉分析,九九年上半年台北市的一三七件交易糾紛中,有九三件來自仲介公司,而建商的糾紛為四○件、代銷業者僅一件,其他為四件在台北縣方面,一四四件的交易糾紛中,仲介業者的糾紛也是最多,為一○二件,其次是建商的二七件,其他十件及代銷業者的五件再分析糾紛的來源,可明顯看出糾紛主要來自房屋仲介業者,台北縣市加總下,房仲業者的糾紛案件計一九五件,占總糾紛數二八一件的百分之六九.四,也就是說台北縣市的房地產交易糾紛中,十件就有近七件是房仲業者的糾紛,建商的比率為百分之二三.八,房屋廣告代銷業者的比率則僅有少少的百分之二。
 
從九九年上半年台北縣市房地產交易糾紛統計可再看出,以「隱瞞重要交易資訊」的比例最高,有三八件,其次為「房屋漏水」也居高不下,今年上半年共有三六件,至於排行第三的「契約審閱權」的糾紛,則有二八件,其次是「定金返還」及「施工瑕疵」、「海砂屋」分別居糾紛的第四與第五名王靚琇說,事實上不單單是今年上半年而已,過去幾年購屋糾紛的種類,其實大致上也脫離不了這些問題顯見房地產交易糾紛,長期以來幾乎沒什麼改變,是很值得檢討的王靚琇認為,房仲、建商及相關業者的從業人員,對於自身職業道德形象的提昇,與對社會責任的使命感,一定要有所體認,服務品質與誠信也必須相對提高,才能有效促進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永然 法令制度仍不完善 心動不可馬上行動
李永然大律師表示,在購屋糾紛中,因為訂金返還、廣告不實、違章違規使用、隱瞞重要交易資訊等,都是經常發生的糾紛那麼,為什麼會有這類的糾紛呢?房地產在銷售時,訴求的重點往往會是較動聽的說詞,但實際購買後,如果標的物並未如銷售人員所言的這樣一般美好,就很容易產生爭議李永然說,根據他的研究,這些糾紛的類型,多年來迄今依然沒有什麼改變包含施工糾紛、欺瞞重大資訊、房屋漏水、「定金」返還及契約審閱權等,每年都是糾紛的大宗,多是一些常見的老問題追究其原因可歸納為:法令制度不完善、對預售制度認識不足、對定型化契約了解不夠等要點李永然說,以事務所處理案件的經驗,預售屋的糾紛最多,其次則為中古屋及法拍屋李永然認為,買賣中古屋最常發生的糾紛,就是房屋漏水、契約審閱權、「定金」返還、仲介「斡旋金」返還及終止委售或買賣契約的糾紛最多。

李永然還表示,購屋人購買的房屋品質,是否與廣告吻合,還是需要適度的規範,才能讓糾紛減少大家常說:「消費者擦亮眼」但是銷售人員的行銷話術通常都是很漂亮的,讓消費者心動就馬上行動,但是行動後又立刻後悔,才會有這麼多退訂金的案例李永然建議購屋下訂時,千萬不要以為只是一點小錢。因為下訂、簽約,就視同契約成立;如果不履行契約,則建商可申請強制執行或假扣押財產因此建議付訂金時,應註明是屬於「解約訂金」的性質,也就是可以犧牲訂金,片面解除契約之意李永然語重心長的說,因房地產有其相當的專業性,建議應成立專業的房地產糾紛法院,培養專業的房地產法官,才能正確裁判,守住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此外,應多推廣以仲裁方式,解決購屋糾紛畢竟訴訟過程曠日費時,而根據仲裁法規範,最長也必須在九個月內處理完畢;加上仲裁小組乃是由三位不同背景的仲裁人組成、仲裁,比單一一人化的判決,更能藉由多元化的觀察,做出正確判決。
 
開瑞兩岸法律事務所所長 陳國雄 不要有貪便宜心態 佔便宜可會吃大虧
陳國雄大律師表示,一些比較特殊的案例,像是違建:陽台外推、二次施工、工業住宅等交易常會有糾紛,通常都是出在「契約」與「廣告不實」以預售屋為例,廣告不實的糾紛,通常都是發生在廣告內容,與實際施工完成後不相符合,自然會產生糾紛陳國雄說,近年來,除預售屋之外,中古屋的仲介糾紛也逐漸增多代銷糾紛之所以大於仲介,就在於交易的量比中古屋大數十倍,且預售屋買的是未來的夢,而這個夢是否如願以償,其實很難說交易糾紛,通常也就是因此衍生而出的陳國雄大律師提醒購屋者,如果要買預售屋,建議消費者可以參考內政部的定型化契約與契約書範本,與建商提供的契約書,逐條核對;如有不同之處,應詢問清楚。
 
另外,在內政部制定的預售屋契約書範本文後,也註明了購買預售屋的應注意事項,消費者可以此為參考依據。陳國雄特別指出,官方或消基會建構了很多提昇消費者權益的架構,但交易糾紛卻依然始終存在特別是夾層屋、陽台外推等房屋,原本在法治上就是不容許的這其實是個「共犯結構」:建築師的創意、建商的蓄意、加上消費者的貪意但是,政府在實際執行法律規範的過程中,也確實有其困難,這也是值得檢討的地方。陳國雄說,景氣好、景氣不好都會有購屋糾紛景氣好糾紛多,景氣不好、建商倒閉,消費者的困擾也多。那麼,消費者在委託房仲公司買賣物件時,我想應該也要以大品牌的公司為首選。
 
陳國雄說,以他個人二、三十年的法律從業經驗,建議消費者,要買預售屋,一定要找大品牌,最好是上市櫃的優質建商否則,如果碰到財力不足的建商,購買預售屋的風險將大增因此,他建議消費者,盡量購買新成屋及中古屋,畢竟新成屋及中古屋看得見也摸得著陳大律師建議消費者在購屋時,應秉持幾個原則:不要貪小便宜,因為在房屋買賣中,佔便宜可能會吃大虧,不要匆促就下決定、應考慮清楚再出手且內政部提供有六種買賣契約書範本,都是消費者可以多加參考的陳國雄律師說,大台北區要買一間房子動輒上千萬元,如果發生糾紛,或是無法順利交屋,可能是將一生的積蓄都付諸流水,那真是情何以堪的悲痛經驗所以房屋的交易安全最是重要。
 
陳律師還說,房屋交易安全,政府責無旁貸,也有賴地產業者與消費者的共同努力他最後要給消費者的兩點建議是:一定要參考政府制定的契約書範本,以及尋求合法的業者與專業的執業人員服務,購屋民眾才能避免發生交易糾紛隨著年底房地產交易旺季的到來,民眾購屋的需求勢必持續增加,房市預售屋、新成屋與中古屋的交易量亦可望攀上高峰,在供給案量欲小不易下,恐怕交易糾紛的件數,也較易隨之增加,購屋民眾尤其應特別注意購屋糾紛何時了?關於這個問題,可說是談上三天三夜,也談不完本刊希望透過從採訪地產專業人士的建議與言談中,讓消費者更加清楚的了解,購屋糾紛究竟都是從何而來也盼望消費者能夠善加運用審閱期等權利,在購屋過程中加倍注意,尋求合法的業者服務,如此才能避免陷入糾紛的泥沼中。

【文/倪子仁 攝影/邱添榮】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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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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