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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9 14:20:30瀏覽92|回應0|推薦0 | |
2011微型企業創業楷模選拔申請說明 一、緣起 隨著我國產業發展變遷,微型創業已成為就業新型態。然而,微型企業創業者,在創業過程中常面臨營運、資金及行銷等各項挑戰。因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近年來推動「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創業諮詢輔導」、「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等創業輔導措施,用以加強微型企業者創業能力及取得適當營運資金。為激勵微型創業者創業精神,並鼓勵微型企業積極創業,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理「2011年微型企業創業楷模選拔表揚計畫」,以表揚微型企業創業者之創業奮鬥歷程,擴大就業並促進經濟發展。 二、目的 為鼓勵微型企業積極創業,擴大就業以促進經濟發展,特選拔表揚微型企業創業楷模,並藉由表揚微型企業創業者創業歷程及企業成長創新,以激勵微型企業創業者創業精神,並分享創業成功機會,進而激勵社會大眾創業風氣。 三、主辦單位 四、參選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未曾獲本獎項之企業負責人 (二) 依法辦理登記之營利事業組織,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曾參加勞委會辦理創業諮詢輔導之企業,目前仍正常營運者。 2.曾參加勞委會辦理創業課程研習之企業,目前仍正常營運者。 3.曾申貸政府辦理之「微型企業創業貸款」、「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等,並獲銀行核准撥款,且截至申請評選日止仍正常營運且還款繳息均正常者。 五、評審方式 (一)邀請產、官、學專家擔任審查委員,評審方式分為初審、實地訪審及決審三階段: 1. 初審作業: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進入實地訪審。 2. 實地訪審:由評審委員實地到場瞭解企業實際營運狀況。 3. 決審作業:進行入選廠商簡報審查,決定得獎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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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