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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3 19:11:36瀏覽92|回應0|推薦0 | |||||||||||||||
行政院青輔會100年度 產業與職涯校園講座活動計畫 壹、緣起 青少年朋友離開學校之後,即面臨想做什麼工作、能做什麼工作以及該怎麼做等問題。在產業變遷與全球性經濟不景氣的大環境影響下「就業」是青少年們首當其衝的壓力與困擾。有鑑於此,為縮短產業人力需求與校園培育人才之差距,並提供青少年規劃生涯發展之參考,擇定產業與青少年職涯發展相關議題,與學校的教學課程或通識課程結合,透過校園的深入對話,引進產業與職涯轉換的概念,協助青少年多元選擇,適性發展,勇於探索未來,規劃人生方向。 貳、目的 由業界講者引介所處的產業及其發展趨勢,與進入職場所需之專長與職能,藉由講者生涯規劃與轉換跑道的經驗,分享職場奮鬥的智慧,啟發青少年從演講者職涯發展經驗當中,思考自我的未來,對職涯作更進一步的探索與規劃。 本項活動以多層次輔導(cascade)的概念,邀請職場資深典範人士與傑出職場青年現身說法,透過校園演講,發揮職涯引導功能,帶動青少年學子勇於嘗試、實踐夢想,積極開創未來。 參、計畫內容 一、 舉辦時間︰100年1月~11月。 二、 場次:預計大專院校辦理200場,高中職辦理400場,共辦理600場。 三、 對象:全國各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生,每場講座聽講人數最少50人。 四、 講者名單:由本會提供,每場次由學校邀請1位講者,演講60~120分鐘。 五、 講者講述內容:應依下列面向進行 (一) 所處產業之現況、趨勢與投入者應備之專長條件。 (二) 個人在職場中所面臨的機會、挑戰、限制與轉折。 (三) 企業用人原則。 (四) 敬業態度、人際溝通。 (五) 對在校生的建議。 六、 產業類別:文化創意業、醫療照護業、生物科技業、精緻農業業、綠色能源業、觀光休閒業、數位內容業、流通服務業、電子資訊業、金融服務業、廣告傳播業、製造業、法律服務業、非營利組織、其他產業類。 七、活動流程:每場以60~120分鐘為原則,少於60分鐘本會不提供相關費用。
八、宣導方式︰ (一) 網路公告︰透過本會網站「最新消息」公告最新講座資訊。 (網址: http://hope.nyc.gov.tw) (二) 校園文宣︰由各舉辦學校自行加強校內相關宣導作業,並於海報標列『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主辦』字樣及適當位置張貼本會郵寄之相關活動文宣海報。另為加強本會業務宣導會將學校職輔人員E-MAIL建立於YOUTH HUB及RICH職場體驗網會員,定期發送青輔會最新相關活動資訊。 肆、辦理及配合事項 一、學校: (一)場次確認:請各校依限期填送「舉辦意願調查表」(表1-1),以mail或傳真方式回覆本會,以利登入場次並請來電確認。 (二)講者邀約: 1. 學校就本會講者名單自行邀請,部分講者有限定區域與時間,請先行瞭解。 2. 邀請講者時應依本計畫目的,向講者說明應講述方向、進行流程、聽講人數、場地設施,另請講者提供「演講題目、大綱」,並回覆本會「場次確定表」(表1-2)以提高演講效果。學校請主動提供必要之接送服務,以提高邀請成功率,並請於辦理講座活動前三天主動再次聯繫講者演講相關內容、交通等細節,以避免造成彼此誤會。(本會支付講師鐘點費及跨縣市交通費,請講師若有跨縣市交通票根須寄回本會以利費用申請) 3. 為加強講者陣容,學校可主動推薦產業界人士擔任本計畫之講者,各校推薦該講者時,至少需於舉辦該講座活動前一個月,將表1-6推薦/參加意願回覆表送達本會,俟審核確認後,即可進行邀約。不在本會講者名單者,本會不提供相關費用。 4. 講者聯絡資料有出入致聯繫困難或講者臨時取消演講,請通知本會以利協助或取消講座,不得臨時更換非本計畫講者,並請隨時瀏覽本會官網本計畫專區講師最新異動一覽表。 (三)活動安排: 1. 講座舉辦宜與學科或通識課程結合,避免以全校性大規模週會方式舉辦,以提升講座效益。 2. 如講者需使用簡報配備,請學校先安裝測試,勿占用演講時間。 3. 本會提供之有獎徵答文宣品如「青輔會手機吊飾」或「青輔會手札」等,於學校回覆「場次確定表 (須於舉辦前二星期回覆) 」(表1-2)統一每月月中及月底寄送,請學校與講者協調於演講前或演講中或演講後由學校或講師實施有獎徵答活動(表1-7),目的在增進演講熱絡氣氛及講師與聽講學生的互動。 (四)活動結案: 1. 演講結束後,請講者於該場「活動紀錄表」(表1-3)簽名。 2. 請參與同學填寫「問卷調查表」(表1-4),每場演講以50份問卷調查並回收與統計,統計結果請填入「問卷調查彙整表」(表1-5)。 3. 「活動紀錄表」(表1-3)簽名正本於活動結束一週內掛號寄回本會。 「問卷調查彙整表」(表1-5)、四張活動照片電子檔(含一張青輔會活動文宣海報照片)、「有獎徵答表」(表1-7),於活動結束一週內E-MAIL或寄回本會。 (五)學校辦理流程如附件二。 二、講者: (一)接受邀請後,應避免臨時變更、取消或遲到並掌控演講時間,且不得有現場商品銷售內容及行為。 (二)演講前應確認學校希望講述方向並應提供「演講題目、大綱」或回覆學校「場次確定表」(表1-2由校方提供)。 (三)演講結束請於該場「活動紀錄表」(表1-3)簽名(表格由校方提供)。 (四)於次月5日前E-MAIL或郵寄回覆本會講者「匯款明細表」,若有跨縣市演講交通票根請併郵寄以完成演講相關費用之請領。(於本講座活動第一次申請費用請務必回覆表2-1講者匯款資料表) (五)講者應邀演講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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