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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金剛經(第十九云)
2009/02/19 01:39:20瀏覽412|回應0|推薦2

大乘金剛經(第十九云)

第十九  作何業變畜牲

 

復問,造何等業,墜畜生中?

世尊曰:一切眾生,貪酒食肉,宰殺禽獸,舖設筵席,取歡作樂,果報為牲[1],酬前命債。

又有借人財物,未定酬還[2],惑有偷騙他人,奪人受用,果報為畜[3]。還人錢債,直至業滿,方出輪迴。

 

元卜980219整理旁註

注釋:



[1] 牲:泛指牛、羊、豬、馬等一般的家畜。

[2] 酬還:實現償還。

[3] 畜:人飼養的禽獸。如馬、牛、羊、雞、犬、豬等。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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