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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FA(台美貿易投資架構協定)、FTA(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說明
2013/02/27 17:58:14瀏覽323|回應0|推薦2
TIFA(台美貿易投資架構協定)、FTA(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說明
融入國際社會是你、我及子孫死生之大事,不可等閒視之
   台美貿易投資架構協定(台灣及美國間貿易投資框架協定)以下簡稱TIFA(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於民國83年9月19日(西元1994年)在美國華盛頓簽訂,並於當日生效;此協定是我國融入國際社會初始的機制之一,是台灣生存發展必要簽的協定,雙邊經貿高層溝通諮商最重要之管道,更是雙方解決貿易糾紛、推動貿易與投資合作之主要平台。目前雙方已經提昇至次長級的對話層次,而我方透過此平台,已成功爭取美國協助我們加入世貿組織(WTO),簽署WTO之政府採購協定,強化我國智慧財產權之保護制度,並逐步推動我國相關經貿體系與國際進行接軌等工作「以上改編自財團法人國家研究基金會憲政法制組高級助理研究員黎家維憲政(評)101-083文章」。

    TIFA及FTA(Free Trade Agreement以下簡稱FTA)的真正內容與精神,其實也很簡單,就是締約國間,居於平等互惠原則,各自撤除各種投資障礙,及雙方商品進入對方市場的關稅的減除,達到平等自由自在的競爭的狀態中,當然會因雙方綜合國力及談判技巧而有所變動,這對習慣於高關稅保護的產業就是一種嚴重的衝撃了,有人稱之為受害產業,如養豬等產業就屬之;但是有利的產業就更多了,如電子、晶圓、生技、石化、金融等等產業為是,顯然利大於弊,如此 TIFA的後續談判就是相當重要了;政府在談判過程中,將會盡可能減少受害產業的發生,縱然不可避免,也要減少傷害程度,最後就是予以輔導或輔助,使其減少損害。而養豬等受害業者,更應該有深一層的體認到唯有自力自強,創新研發如以不含萊克多巴胺的高級豬肉,佐以精緻行銷包裝,迎合美國佬的口味反向輸入美國「李安大導演所導的(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不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自我脫離輸家的行列,進入贏家之林,才是真正的解決辦法;否則在美國歐巴馬總統在第二任就職國情諮文中,更明白載明要與歐盟在2014年前完成「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資黟伴關係TTIP」的最大自由貿易區,日本與歐盟更早在2012年11月啟動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大陸、韓國、日本也正準備洽談東北亞自由貿易區,所以自由貿易區談判已是不可避免趨勢下,你如何獨善其身呢?
      你反對,我們就變成國際孤兒了,所有我們製造生產的東西,相要賣往未諦約國,都要被加課關稅,甚至面臨高額反傾銷稅的懲罰,相同規格、品質的產品,硬是比競爭對手國貴很多,滯銷的後果,不用贅述,大家冰雪聰明,心裏都明白;每個國家都有國內須保護的農業,但都相繼走上談判桌,所以將來輪到我們談判的時候,國際上應該已經有共同規範可資遵循,受傷害的程度,可能不如大家相像般的嚴重。
      因此對於政府的TIFA、FTA等的對外談判,我們要盡全力的支持,甚至要鞭策監督加速進行,因此為我們及子孫禍福所倚,生死的大事,不能等閒視之。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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