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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碼的尊重
2012/01/20 08:51:46瀏覽427|回應0|推薦24

提倡推理小說、創辦推理雜誌的林佛兒先生曾感慨說,他向某些作家邀稿,卻換來一臉不屑,認為自己是搞純文學的,寫推理小說這種通俗的大眾小說,無異是一大恥辱。這涉及文學創作的態度,認定文學有貴賤之分。

任何文學形式,鄙視它們乃是不應該也沒必要,詩、散文、小說、戲劇、報導文學……等,它們地位都一樣,沒有說哪一類就比較崇高偉大。又,作品縱因表現方式的不同而有嚴肅與通俗之別,卻不可據此判定其好與壞。

經常被指為通俗的武俠小說、推理小說、科幻小說……等,不一定就比所謂嚴肅的純文學遜色。再以推理小說為例,推理小說和其他小說一樣,同樣可以寫人性、心理、愛情、善惡、戰爭……等,端視作者是否寫得好罷了。如果平時不讀推理小說,在不了解狀況下就一味否定或貶抑推理小說,實在不是創作者應有的態度。

某些作家因作品多涉言情而迭遭批評,有人連該作家作品也沒讀過就跟著人云亦云,交相指責,這是相當不負責任的。跟推理小說一樣,言情無罪,只是雅俗不同而已,好壞則端賴作者的功力,視其藝術表現是否成功來判定。這樣的態度,才是對所有文學作者最起碼的尊重。※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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