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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8 13:39:53瀏覽329|回應0|推薦0 | |
《三命通會‧原造化之始》言:「陰陽家以十干、十二支分為五行,因日與天會而為歲、月與日會而為月,日有三十、時有十二,以人生年月日時所得干支立為四柱、以推一生吉凶,亦理之自然者也。」 是干支所以能論命,因曆法附天象而來,而曆法常有超神之事實,所以不得不有改曆之舉。於是改曆對干支之學有何影響呢? 在西曆改制時有這麼一個故事,那就是1582年,羅馬教皇格里高裡八世為修正儒略曆與天象失據之事實而頒行現今使用的格里曆,於是便在儒略曆1582年10月5日的那一天,直接變成格里曆的1582年10月15日,讓曆法時間平白少了十天。
這樣改曆的現象,在中國百來次的改曆中,是否也發生這樣的情事呢?大家看清‧汪日楨《長術輯要》整理曆法難處言曆法之改制,一樣有「初改之時,或年少一月,或月少數日」的現象。 於是大家常以為干支編日自大撓氏以來未曾更變,故推命能準,真的嗎?其實改曆之事實,使得我們今日所用的干支編日已非大撓氏時的干支,同樣也不是子平八字肇始者徐子平時的干支,而是雍正而後重新之干支。那麼,在清以前所觀察到的干支法則,於今能適用嗎?是不是很值得大家思考呢? 日期: 2007/08/28 12:27 姓名: 丁長青 網頁: http://210.201.5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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