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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5 11:51:17瀏覽798|回應0|推薦4 | |
「莫聞味」VS「莫文蔚」??(香水精品篇) 日前有則消費新聞有關,亞洲第一瓶名人代言設計的香水, KAREN MOK由藝人 莫文蔚日前親自來台為她的香水舉辦慈善簽香會,產品設計中隱含了「看到絲襪就想到性感莫文蔚」的意念,這樣的組合果然讓商品狂銷,確實很吸引消費者購買。 個人有個有趣的互補連想,那就是-「莫聞味」 VS 「莫文蔚」 這真是個很妙的組合,之所以「莫聞味」,是因為已由香水公司提供了『香氛』專長,而之所以要「莫文蔚」,因長腿藝人的過去形象性感,提供香水產品與「性感」的關聯,這樣一來起了很棒的優勢互補,藝人賣性感,香水賣香氛,消費者得到的是,「噴了香水後就會變性感」的迷人價值。 香水找名人做雙品牌 ( 香水品牌 + 藝人或名人 ) 的合作雖然不是第一例,但至少可以發現「雙品牌」策略是目前時尚精品常採用的操作方式, ex: 精品業與手機業者合作推出高檔手機,或是筆記型電腦廠與 CPU 廠的合作等,足見雙品牌策略在優勢互補上的共獻度,已獲得重視及採用。 這香水產品的問世,除了恭喜藝人在受訪時談到,是心願的實現,同樣,真正在背後也遞造了無限的精品產業的商機,我們在留意這款香水時,也別忘了雙品牌的合作產品,可能會在市面上越來越多的事實,品牌業者也要甚選合作對象,我相信至少是懂得選擇「門當互對」,才能讓品牌永遠處於領導地位! 「莫聞味」VS「莫文蔚」??(香水精品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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