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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通姦不除罪 龍應台槓曾勇夫
2013/03/15 18:47:10瀏覽384|回應0|推薦0

罪不罪其實不是重點吧....

是那種行為會傷害另一半

傷害忠誠的那一方

國外和國內的文化差那麼多

想法怎能混為一談?

 

通姦不除罪 龍應台槓曾勇夫

國內婦女團體長期關注通姦除罪化議題,

贊成與反對兩種主張都有,行政院會昨聽取法務部國際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況,

意外點燃兩派論戰。龍應台、顏純左支持修法廢除通姦罪;

法務部長曾勇夫、政務委員羅瑩雪主張維持現狀。

目前僅回教等少數國家制定通姦罪,龍應台表示,

台灣民主發展快速,在她成長過程,不論在國外念書、教書,

不論談及出版法、刑法一百條內亂罪、刑法通姦罪,都讓她很尷尬,

也讓人覺得台灣不夠自由。

顏純左隨後發言附和,反問「結婚之後,身體權究竟屬於對方、還是屬於自己?」

刑法有妨礙性自主罪,即使夫妻之間,強迫發生性行為仍觸犯強暴罪。

顏純左還說,倘若一方沒有意願,另一方不能去外面「找」嗎?

倘若去外面找,又構成通姦罪,這兩者根本相互矛盾。與會者轉述,

儘管顏發言時神情嚴肅,不少閣員聽到「不能去外面找」,仍會心一笑。

對於通姦是否除罪化,法務部曾勇夫認為,根

據法務部內部研究及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傾向維持現狀。

政委羅瑩雪也說,儘管先進國家多已無通姦罪,我國婦女團體對這部分仍有不同想法。

通姦是否除罪化,仍有賴社會多溝通,建立共識,需要審慎面對。

對於閣員兩派激辯,行政院長江宜樺僅原則性發言,未有具體裁示。

據轉述,江宜樺認為,政府的角色是帶領國家往前邁進,不能滿足於現狀,

對各界、學者專家的意見應加以思考,對既存障礙也要加大力道改變。

發言內容並未觸及通姦相關議題的實質內容。

龍應台稍晚受訪時表示:

「都什麼時代了,婚姻還要靠法官、警察和偵探在背後支撐,這太荒謬了。」

不過,台灣法律對婦女的財產權、子女監護權保障不足,

過去不少討論指出通姦除罪化應與其他婦女平權的法律同時思考。

對此,龍應台表示,台灣是進步的社會,

「我就不進入道德層面去討論,那會沒完沒了。」她強調,

不是以文化部長的身分發言,「這問題不是我龍應台贊成什麼或反對什麼,

而是希望大家嚴肅看待並檢討這個議題,讓大家一起來思考,進步的台灣社會,

應該要有什麼樣的法律。」

法務部稍後表示,由於各界對通姦罪存廢有不同意見,

國際人權學者審查台灣國家人權報告,也建議台灣考量是否廢除。

法務部表示,會針對刑法通姦罪規定有無修正必要,蒐集外國立法例,廣納意見研議。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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