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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03/15 18:47:10瀏覽384|回應0|推薦0 | |
罪不罪其實不是重點吧....是那種行為會傷害另一半傷害忠誠的那一方國外和國內的文化差那麼多想法怎能混為一談?通姦不除罪 龍應台槓曾勇夫國內婦女團體長期關注通姦除罪化議題, 贊成與反對兩種主張都有,行政院會昨聽取法務部國際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況, 意外點燃兩派論戰。龍應台、顏純左支持修法廢除通姦罪; 法務部長曾勇夫、政務委員羅瑩雪主張維持現狀。
目前僅回教等少數國家制定通姦罪,龍應台表示, 台灣民主發展快速,在她成長過程,不論在國外念書、教書, 不論談及出版法、刑法一百條內亂罪、刑法通姦罪,都讓她很尷尬, 也讓人覺得台灣不夠自由。
顏純左隨後發言附和,反問「結婚之後,身體權究竟屬於對方、還是屬於自己?」 刑法有妨礙性自主罪,即使夫妻之間,強迫發生性行為仍觸犯強暴罪。 顏純左還說,倘若一方沒有意願,另一方不能去外面「找」嗎? 倘若去外面找,又構成通姦罪,這兩者根本相互矛盾。與會者轉述, 儘管顏發言時神情嚴肅,不少閣員聽到「不能去外面找」,仍會心一笑。
對於通姦是否除罪化,法務部曾勇夫認為,根 據法務部內部研究及徵詢專家學者意見,傾向維持現狀。 政委羅瑩雪也說,儘管先進國家多已無通姦罪,我國婦女團體對這部分仍有不同想法。 通姦是否除罪化,仍有賴社會多溝通,建立共識,需要審慎面對。
對於閣員兩派激辯,行政院長江宜樺僅原則性發言,未有具體裁示。 據轉述,江宜樺認為,政府的角色是帶領國家往前邁進,不能滿足於現狀, 對各界、學者專家的意見應加以思考,對既存障礙也要加大力道改變。 發言內容並未觸及通姦相關議題的實質內容。
龍應台稍晚受訪時表示: 「都什麼時代了,婚姻還要靠法官、警察和偵探在背後支撐,這太荒謬了。」
不過,台灣法律對婦女的財產權、子女監護權保障不足, 過去不少討論指出通姦除罪化應與其他婦女平權的法律同時思考。 對此,龍應台表示,台灣是進步的社會, 「我就不進入道德層面去討論,那會沒完沒了。」她強調, 不是以文化部長的身分發言,「這問題不是我龍應台贊成什麼或反對什麼, 而是希望大家嚴肅看待並檢討這個議題,讓大家一起來思考,進步的台灣社會, 應該要有什麼樣的法律。」
法務部稍後表示,由於各界對通姦罪存廢有不同意見, 國際人權學者審查台灣國家人權報告,也建議台灣考量是否廢除。 法務部表示,會針對刑法通姦罪規定有無修正必要,蒐集外國立法例,廣納意見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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