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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09 03:30:33瀏覽156|回應0|推薦4 | |
認識-->朋友-->曖昧-->在一起 消失的期間分別是14天,三個月,八個月。 14天你消失,他沒有主動連絡你,代表你們之間其實一點點曖眛都沒有。 三個月你消失,他沒有主動關心你,代表你們連基本要好的朋友都不是。 八個月消失完,請你將重新包裝充實過得自己,從認識那步開始,經營感覺。 你要讓他產生 『原來我以前從來沒有好好認識你』的錯覺。 『怎麼以前沒有發現你是這麼棒』的迷思。 別去亂想亂猜什麼有緣份沒緣份,有感覺沒感覺。 追求,本來就是讓人從『沒感覺』變成『有感覺』。 怎樣的開頭..怎樣的過程..怎樣的結局.. 幸福其實很簡單,就是在不斷的努力中,奇蹟般的相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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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