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答案
2006/10/09 03:30:33瀏覽156|回應0|推薦4
認識-->朋友-->曖昧-->在一起

消失的期間分別是14天,三個月,八個月。

14天你消失,他沒有主動連絡你,代表你們之間其實一點點曖眛都沒有。
三個月你消失,他沒有主動關心你,代表你們連基本要好的朋友都不是。
八個月消失完,請你將重新包裝充實過得自己,從認識那步開始,經營感覺。

你要讓他產生
『原來我以前從來沒有好好認識你』的錯覺。
『怎麼以前沒有發現你是這麼棒』的迷思。

別去亂想亂猜什麼有緣份沒緣份,有感覺沒感覺。
追求,本來就是讓人從『沒感覺』變成『有感覺』。

怎樣的開頭..怎樣的過程..怎樣的結局..
幸福其實很簡單,就是在不斷的努力中,奇蹟般的相遇。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andycat&aid=48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