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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8 10:08:00瀏覽35|回應0|推薦0 | |
開車上路,喇叭不能亂按,但是車怎麼開,喇叭怎麼按,人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政府真的很難管~~ 常聽政府宣導「行車有序、行路有禮」,很多鄉民也是聽聽而已,不知道如何落實,因為從拿到駕照的時候起,叢林法則便取代了道路交通法規... 今天早上騎車上班途中,遇到一部由本校女老師所駕駛的Altis 1.8,一開始出現在我前方,騎到群邦加油站附近的十字路口,燈號轉紅,她硬是闖了過去...@_@ 無奈機車還是比較靈活,到達田尾國小前,還是我先停在外側車道停止線前等紅燈,她的Altis停在我後面,按了第一聲喇叭(嫌機車檔路,害她等一下不能當第一個起跑者吧)... 綠燈起步後,我一路騎到小娘娘前面那段路,我在外側車道,她又從內側車道殺來,經過我旁邊又按了幾聲喇叭。 這是很沒禮貌的事,這就是大車嘴臉:大貨車逼小客車,小客車逼機車,無視公路上的路權觀念。我一路就跟進學校的停車場,當場質疑她為何按我喇叭,她猶飾詞狡辯「看我騎在汽車道上很危險,所以按我喇叭」,看到這裡,各位同學也許你和身邊的人也有錯誤的觀念: 1.機車只能騎路邊邊==>實際上是路肩是不能行駛的,因為本地交通環境不佳,很多機車被迫騎路邊邊,久了就積非成是。走正規車道反而被大車逼逼或叭叭。 2.在較寬闊的路段,劃設有機車優先道,機車只能騎機車優先道==>實際上機車優先道是限制汽車除了路邊停車與轉彎時,不得佔用之車道,而不是規定機車只能騎這一條,不然馬路上早就塞一堆,君不見汽車任意違停佔用機車優先道者比比皆是,那機車不就別想過了? 除高快速公路或有限定汽車專用之高架道路,在平面車道單向有雙線道以上的路段,得在最內側車道劃設「禁行機車」黃色字樣,這才是機車不能走的。在台北縣市,警察在天橋上拍攝機車違規走內側車道時,還得把這四個字拍進去,才能成案。交通教育宣導的重點在於同學們很年輕的時候比較容易接受新接觸的觀念,趁此時你們還未被大人們的錯誤觀念所誤導時,及時灌輸正確觀念,請同學們要牢牢記住,開車騎車的相關規定喔! 轉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2條: 汽車(機車亦同)除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外,不得按鳴喇叭: 一、行近急彎,上坡道頂端視距不良者。 二、在郊外道路同一車道上行車欲超越前行車時。 三、遇有緊急或危險情況時。 前項按鳴喇叭,應以單響為原則,並不得連續按鳴三次,每次時間不得超過半秒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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