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戀被判7月刑 女學生:我懂林奕含為何陷進去
2017-06-05 14:22聯合報 記者曹馥年╱即時報導
已婚、曾獲金曲獎傳統暨藝術音樂類最佳專輯製作人獎的饒姓男子,在南藝大任教時與曾是他學生的劉姓女助理發生婚外情。饒妻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但對先生撤告,台南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處劉女有期徒刑7月,判決日期剛好是林奕含輕生隔天。
劉女在部落格寫下:「我其實很清楚林奕含為什麼會陷進去,也明白為什麼她無法走出來,因為,對我而言,那也是我曾走過的痛苦的過程,也許一切並不是完全相同,但—我撐過去了,她卻沒有。」
判決書指出,劉女知道饒男是有婦之夫,兩人從2014年交往,劉女兩度懷孕並墮胎。劉女當庭抗辯,她並無與饒男相姦,兩次懷孕的小孩都是別人的,老師也鼓勵她和別的男生交往。
饒男聽聞此言,駁斥劉女「好笑、說謊」,並指出,劉女第一次懷孕,他拿出一萬元給她墮胎;劉女隔年再度懷孕,他也要她墮胎,「因為我本來就不承認這個關係,而且我覺得本來就不應該有這個事情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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