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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 i-voting 嗎?何不推動建立「自然人憑證網路選舉罷免連署公投法」
2015/01/26 12:39:12瀏覽480|回應0|推薦0

最近柯p推的i-voting 很夯,朱立倫(國民黨的新主席)也說要用i-voting 來產生候選人,房地合一稅財部擬推i-voting,好像這樣就貼近民意,i-voting 變成顯學,但你用心回想,柯p i-voting 是不得已的作法,「自然人憑證網路選舉罷免連署公投法」,從憑證認證機制下,才能快速得到真正的民意,免除網路人或駭客運用資訊的方法,可以一人多票或無限多票的弊端。

 

朱立倫是國民黨主席,在立院仍是多數,只要立法通過自然可以立法成功,他不去推動立法卻捨本逐末的要去推無公信力的i-voting ,如果不是不懂就是只在嘩眾取寵,他也就不會是一個真正的改革者,國民黨的未來仍然堪憂。

 

自然人憑證網路選舉罷免連署公投法的好處很多,簡述如下:

一、快速:透過電子機制要多快就可以多快來取得民意。

二、正確:經過認證機制,一人一票,民意不會是網軍所作的假民意。

三、方便:連署或投票,電子認證省去影印身份證影響個人資料外洩之疑慮,也省去人力審核的複雜性。

四、確實:屬於區域性的民調,因為認證,所以不會讓不屬該區域的人民利用i-voting產生與區域人民不同的意見。

五、監督:因為連署變得很方便,所以像「割闌尾行動」就可以很快連署完成,並完成投票,對於民選首長或民意代表產生強大的監督功能。

 

它的缺點:

一、認證機制公正性的風險:防弊機制要非常嚴謹,不可讓執政者或程式撰寫者有機可乘,必需要有很強的監督稽核機制配合。

二、立法委員等民選官員都可能會是這法案的受害者,要他們去立法,恐怕除了像柯p有這種勇氣的人才會贊成,其他人恐怕都不會配合。

 

網路民調或電話民調很高的人,或圍路圍城的群眾,看起來成千甚至上萬,譬如:十萬人圍在馬路上看起來好多,但跟台灣兩千三百萬相較卻只占0.4%,它會是民意嗎?所以,「看得到的多數不見得是多數」就是這個道理。時代進步了,人民已經受夠了那些政客,那些自以為了不起而咆哮的民代。請大家來推動「自然人憑證網路選舉罷免連署公投法」,可以很快連署,很快投票,省掉許多成本,讓政府有效率真正實施直接民權,相信  國父在天之靈會很開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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