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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10:07:34瀏覽3436|回應0|推薦6 | |
每次看到有巨大火災發生就讓人難過,一輩子投入產物保險工作對於風險管理的認知總較一般人深,保險公司雖是商業行為,但是保險的評估與專業建議經常是企業最佳的參考。
一般工廠考量的是要符合政府規定,一切以消防人員檢查能過關為目標;保險公司的評估卻是如何不要有危險發生,再者就是在危險發生時如何讓損害降到最低,這樣可以讓賠款減到最少,所以,嚴格的保險公司核保人員會比消防人員要求的標準還高。但因為人力及財力諸多問題,當客戶無法滿足核保的要求時,保險公司作法就是拒保或者自付額訂得超高。消防檢查時建議應該要檢查工廠有無投保火險,投保的條件為何?如果是被拒保或者自負額被訂的超高,那表示這家工廠的損害防止應該做的不足,檢查就要較嚴格些,也讓民營業者來幫公務機關多一道把關。 工地也是一樣,營造廠在某些成本不可以節省,如連續壁寧願打深一些材料用好一點,也不要有鄰屋龜裂倒塌得危險發生,這是必要的成本,要知道一個巨災危險發生,企業就差不多要收攤了,你能不多預防嗎? 因為職業的關係,所以我認為金管會是政府裡管得最嚴也最無厘頭的機關,金管會如果對社會責任有認知的話,應該就每次巨大火災發生時找業者開檢討會,如何讓未來台灣的風險發生次數最少,金額最低,這才是完善政府的表現。總在業務員有沒有簽名、要保書的字號跟報部的有沒有差異等等雞毛蒜皮不影響客人權益的事著墨,然後痛快的處罰業者高額罰款而沾沾自喜,這對社會是毫無意義的。還好我已經離開這行業,不然,頭髮就要更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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