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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
2022/10/20 10:30:00瀏覽409|回應0|推薦1

生活法律

今天上午很早去市場買豆腐,因為較早客人不多,所以,與老闆娘閒聊一下,提到我之前常在山邊的一家小豆腐店買的事,那間本來是自己做豆腐後來也是跟她一樣與同一家豆腐工廠批貨來賣,我說可能是老闆身體不好所以不自己做了,她告訴我說不識這原因,是因為環評沒過,她緊接著說,「要搞好政府規定的環評至少要花上千萬,你想想一間豆腐小工廠怎麼可能花那麼多錢,而且豆腐價格也不高要賺幾十年才能回本,另外,剛開始是開勸導單,再來若不合格就是開罰,一罰就是一百萬起跳,所以,就不做了。」那家的豆腐做得品質與口感都很好,老闆做了一輩子豆腐,一個法令新規定就讓他無法工作,這樣的立法與考慮點或許有些欠缺。

台灣的法令規定,總是以管理者立場為基礎,所有的新法令,動不動就是百萬元的罰則,試想,一個月賺不到3萬元的人太多了,萬一不小心觸法,隨便一下就罰百萬,這年輕人一輩子就被玩完了,為什麼要罰這麼重,因為利於管理者管理,人民在嚴刑峻罰之下,就不敢亂來了。嚴刑峻罰換個角度來說,就有專制之嫌,古時候極重且無厘頭的刑罰就是欺君之罪,欺君之罪幾乎就是處斬,而現在的重罰,年輕人一生就玩完了與被處斬有何兩樣呢?

一生的事業,因為法令變動可能就無法繼續了,這樣合理嗎?上述的故事有機我會深入了解,未來如果法令有新規定時,必須同時站在人民立場考量,如果為了新規定要配合環評而必須支出的費用,政府應該要補助,甚至全額補助這樣才會合理。

法令在立法的時候絕對要站在兩邊的立場去考慮,不能單方面的只想到管理者好管就好,也要考慮到人民能不能承受這樣的管理,立委的責任非常的重要,除了專業能力外也要有與人民的同理心才行。台灣的法令要修改的真的太多了,因為不斷的有新的規定出現,而這些新規定都伴隨著無厘頭的罰則,這些封建的思想真的要靠新的民意代表來改變了。

我雖不是參選立委,但會在議員的質詢中將看到的問題暴露出來,讓立委繃緊神經去好好研究不合理的法令。希望有這個機會!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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