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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談台北市的房價政策
2014/03/05 06:29:44瀏覽258|回應0|推薦0

上次說到很多台北市民應該會更關心如何讓老舊房屋變新屋,讓房子變成機能好、安全性高、又沒停車煩惱問題的居住品質......等等,這些應該是許多有選舉權市民的心願。老房子是舊的設計,不符合現代的需求,要達成上述條件,所以應該重建,也就是所謂的都更。

都更出現問題主因是溝通不良,規劃不當,條件欠佳,考慮不周所致。而為甚麼會這樣,就是因為建商要幫助住戶都更的理由,為的是利益。建商將本求利的盤算,必然是會犧牲住戶利益,犧牲的結果,才造成上述的原因。所以,在那樣的都更方式結果,都更案未能快速的進行,而即使都更以後,也不會改善台北市的房價,也沒解決房屋不足的問題。

那要如何都更呢?很簡單:

改建住戶的居住條件原則:原址,原貌,原樓層,原坪數。
即原住戶改建後的居住條件儘量做到上述原則。要增加坪數或換位置的,則依照價差計算收或退其金額,其他的一律免費。蓋好後每戶會多一個車位,地段好的區域,說不定還能退款。而因改建多出的房屋,則歸市府所有,採出租方式,原住戶有後代長大成家立業者優先承租,讓其方便照顧父母長輩。這種條件有誰會反對呢?

你會問這條件那有建商會願意來蓋呢?的確不會有,誰來做呢?市府成立建設公司來處理吧,由公家機關來蓋屋改建,就不必考慮太多利益問題,只要能收回成本即可。畢竟都更最適合的就是老舊房舍,老屋的樓層大多是四樓舊房,改建就多幾層,可能賣一層就夠支應建築成本,市府又多了租金收入,改建多了,公家房屋,政府運作彈性也大了、收入也會變多。

有人會問,那又多了公營企業,不是與民爭利嗎?與民爭利是生意人的說詞,這些年政府將公營事業的變賣,換個角度來看,就是圖利財團。而國家會越來越窮,就是這個因素。許多不該讓民間經營的事業,換民間經營後就變質,原來應有的社會責任,換民間經營就不存在了,變賣公營事業其實是有違憲的。違憲問題、公營事業產生問題的原因及改善之道,下次有機會再說了。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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