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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早點閃人
2006/11/28 19:49:33瀏覽653|回應0|推薦5

自先前查案後,很久沒八點前走了。

但是今天我這篇寫完就要走了。

原因之一自然是茶間晚報已經資遣所有員工,

而「查ㄐㄧㄢ中心」也已暫時解散,
所以歸建回原單位的本檢察官是無事一身輕。
當然,今天沒有發現重大新事證,也是主因。
或許是我根本懶得花心思去發現重大新事證吧。
(嘴上這麼說,其實還是察覺到有人在742分離去)

另一項更重要的因素是,

多年來教了我最多東西的日老師之一只教到128日就要回日本了,

而且不會再回來教了,

所以今天起每週二四都要去捧她的場,直到最後一堂。

由於是八點二十上課,所以也勢必得早點走。

好了,來不及了,閃人。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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