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借題回憶
2010/01/27 12:52:44瀏覽837|回應11|推薦59

佛羅里達地處亞熱帶,一年難得有幾天會冷到須要穿大毛衣,厚外套的。

十幾,二十年住下來,除了必要,需要到北美去,真的穿不上太厚重的衣物。

今年的大寒流,逼的我須要掏出壓在箱底的冬衣。

翻找之間,還翻到二十多年前,在臺灣時,親手一針一線,勾打的大毛衣。

因為當時流行寬鬆的穿法,所以連沒有學過裁縫的我,都可以比著現成的衣服,打出直統,沒有領子的罩衫﹝毛衣﹞,配上長裙,靴子,再繫條寬皮帶,當時可是頂尖時髦的穿法。

移民美國時,帶來不少衣服,這三件毛衣,卻是唯一留存下來的。除了夠寬大,沒有因為身材的變化而被淘汰,主要是因為自己親手勾織出來的,才會這麼捨不得。

沒想到,現在還真派上用場了。

因為是毛海的材質,棒針要織的鬆,所以,毛衣雖厚,卻還很輕軟,忍不住,拿相機拍下來,做見證。

 

這是墨綠色攙金蔥長毛海,用棒針打的。

 

這件是淺棕色毛海,毛線有淡淡的粉籃,混雜著深淺咖啡色和乳白長毛,由勾針勾出來的,因針孔比較大,裡面得穿件緊身衫。

這是寶藍毛海雜銀絲,用棒針打的。我喜歡單穿,配黑色尼長裙,下腰繫寬皮帶,有瀟洒的態勢。

當年,這些毛線,都是意大利進口。我到美國後,要找這樣的毛海,還很不容易呢。

寒流過了,聽說冷氣團過幾天會再來。

這三件毛衣,可能還穿得上,就先不要收起來囉!

( 休閒生活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undy&aid=3726432

 回應文章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響聲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手藝很好
2010/01/27 23:02

手藝很好嘛

都過了20年多年了

顏色還這麼鮮艷

穿起來一定很好看喔

Bundy(bundy) 於 2010-01-28 11:34 回覆:

多謝讚美

這些毛線顏色確實豔麗

質料好 又輕

我可喜歡的緊呢

頁/共 2 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