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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1 02:16:59瀏覽2225|回應0|推薦4 | |
死的時候,你會想到你曾愛過還是被愛過?
如果將書與電影相比,也許影像比文字來的更加強烈清晰,那些文謅謅的情慾果然還是不能將人情感上的慾望表達的如獸般一樣的激烈。 故事背景在二次大戰後,異鄉工作的男主角,在故鄉完美的未婚妻,異國神祕的艷遇,角色設定的根本不覺得會有愛在其中,也許只是一次放肆浪蕩的際遇,卻是跨過了半世紀的思與戀。沒有承諾卻比甚麼更加堅定。 愛好沒有邏輯,沒有勇氣去追尋,甚至是當下連「我愛你」都說不出口,然後順應了社會期望,捨棄了當下愛的,娶了對自己有利的,順遂的事業、看似美滿的家庭,最後因為孩子勇於追夢的決心給點醒,過了這麼久,回到了當初,一切卻來不及,男主角在過往曾感到幸福的道路上奔馳著,卻只有一人,悲痛的古典樂襯出了悔不當初的痛心疾首,緊急剎車如同當初來不及的決定,不管要不要繼續下去,已經錯過了。 最後只剩夢了。 編劇把書改了大半,卻留住了書中精神。 鵝黃色襯出了復古氣息,從一開始的緩慢步調到最後激昂了起來,勾起了觀眾的好奇,結局到底會是怎麼樣?中山美穗的造型與姿態百變,的確是有符合到書中形容那女的,每個人都知道她卻不認識她。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哥林多前書 13:13】 人生有限,愛占了其中一部分,在愛的當下如果卻步,來的空虛以及悔恨,是一輩子都無法填的洞,然後才知道來不及、錯過了,到底是愛給人勇氣還是有勇氣去愛,到底要當下立即追尋還是要過了很久很久以後才敢放手一搏,這最大的愛。 如同作者一往詩篇的散體文,以詩作為男女主角看似逝去卻又永恆的戀情告藉著大家。 再見,總有一天 人活著,必須隨時準備說再見。 最好這麼想吧,孤獨是最不會背叛人的朋友。 為愛卻步之前,最好先去買把傘。 不論如何被愛,絕不可輕信幸福,不論如何愛人,?不可愛過了頭, 愛,像季節般的東西,春去秋來,只不過為人生增添色彩,令人不至生厭。 說愛的那一瞬,愛已成稍縱即逝的冰片。 再見,總有一天 永遠的幸福不存在,同樣的永遠的不幸也不存在 總有一天,說「再見」的時刻來了,總有一天,互道「你好」的時刻還會降臨。 行將就木之人分為兩類,有人憶起自己曾被愛過, 有人憶起自己曾經愛過。而我,一定會想起自己曾經愛過。 整部片果然符合了當初我:期待文字轉化影像並將其中情節收藏, 來揣測現實中的戀情到底是 Goodbye someday or see you someday。 曾有錯過的人亦或是面臨選擇的人 在這部片中 可以預見了自己 並且暫時在那短暫的快樂偽結局釋放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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