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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她,請告訴她
2010/11/07 13:03:46瀏覽446|回應0|推薦2

轉貼:警官提供 多看幾次 出處:網路郵件


希望這些事情千萬不要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但至少希望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多少會有點印象能夠自救。
昨晚我參加一個的安全防範的研習會,讓我很驚嘆!這場研習會是由一個叫 Pat Malone的人主持,

他是知名人士的保鑣,也為FBI工作,並教授警察及海軍的SEALS徒手格鬥。

以下建議非常實用,多看幾次,受用無窮!

1. 警方的 提醒 : 手肘是身體最有力的部位。 距離夠近,就善用手肘!

2. 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夾或錢包, 不要遞給他 ,而是 將皮夾或錢包往遠處丟去。歹徒很可能 對財物比對你有興趣,

他會去拿皮夾或錢包,這是你逃跑的機會。 往反方向拼命跑!!

3. 假如你被丟進車子的後車廂:把車後燈踢破,將你的手從洞中伸出去,用力揮手,駕駛人看不到你,但是其他人看得到。這個方法救過無數人命。

4. 女性常常在購物、吃飯及下班後進入車子,然後就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如記帳、列清單等)。

千萬不要這麼做! 歹徒會藉機觀察情勢,闖入車內,拿槍威脅,控制你的行動。 進入車內,立即鎖門,駛離現場。

5. 在平面停車場及立體停車場的幾個注意事項 :

A. 要警覺 : 環顧四周﹔察看車內的乘客座和後座。(接近車子時,留意車底。)

B. 假如你的車子停在箱型車旁,則應該從乘客車門進入你的車子。許多連續殺人犯都是趁著女性要進入車中時,將她們拖進箱型車中加害。

C. 觀察停放在你左右兩邊的車子。如果有男性單獨坐在最近的鄰車內,最好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找保全人員或警察陪你回去。

寧願防患未然,也不要終生遺憾。 (大驚小怪總比喪命好。 )

6. 永遠 搭電梯,不要走樓梯。(樓梯間是一個可怕的地方,容易讓人形單影隻,變成最好的犯罪場所。 )

7. 假如歹徒有槍,而你並沒有受到他的控制,
一定要跑! 一百次中,只有四次歹徒會襲擊逃跑的目標﹔即使他攻擊你,大多不會是致命的部位, 要跑!


8. 身為女性,我們總是發揮同情心: 不要再這樣! 這樣會增加被強暴或是殺害的機會。

一個叫泰得 . 邦迪( Ted Bundy )的連續殺人犯就是一個相貌堂堂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 總是 利用女性的同情心。

他走路時帶著一根手杖或是跛行,經常要求別人「幫忙」他進入車內或是看一下他的車子,趁機綁架受害者。

最近有人告訴我,他的朋友在晚上聽到門口有嬰兒在哭,不過當時已經很晚了,而且她認為這件事很奇怪,於是她打電話給警察。

警察告訴她: 「無論如何,絕對不要開門。」 這位女士表示那聲音聽起來像是嬰兒爬到窗戶附近哭,她擔心嬰兒會爬到街上,被車子碾過。

警察告訴她:我們已經派人前往,無論如何 不能開門 。

警方認為這是一個連續殺人犯,利用嬰兒哭聲的錄音帶,誘使女性以為有人在外面遺棄嬰兒,騙她們出門察看。

雖然尚未證實此事,但是警方已經接到許多女性打電話來說,他們晚上獨自在家時,聽到門外有嬰兒的哭聲,

請將這個消息傳給其他人,不要因為聽到嬰兒的哭聲而開門。

請嚴肅看待這封電子郵件 , 因為上禮拜六「美國頭號通緝犯」( America's Most Wanted)

節目中,報導路易斯安那州的連續殺人犯時 , 提到了「哭泣嬰兒」的假設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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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ravoboy&aid=45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