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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2 22:08:38瀏覽258|回應0|推薦5 | |
爆漿正義 --只聞王家苦楚,不問38戶小民痛處
近來接連幾件看似關懷弱勢正義呼聲,仔細探究卻是未必;藝人酒後毆打計程車司機已經達成和解,但肥死不可按讚廉價正義仍是令人不敢恭維(詳:全民丟石頭)!文林苑王家事件更是突顯國內爆漿正義本質:總是等事情在媒體煽情報導後爆發式噴濺!或許是強拆畫面加上媒體標題「今天是王家、明天是你家」,讓某些人一面倒批判北市府!但若詳查事件始末,王家倒也是存在不少輕忽(詳:註一),對那些同屬文林苑都更案,但已經拆屋仍在外租屋等待將近三年38戶居民又要找誰主持正義(今天38戶拖三年,明天76家拖十年!詳:註二)?筆者曾以正義豬油取笑這些輕率挾正義名號行事者,但近來這些挾正義事件,似乎用爆漿正義更加貼切一些,總是趕流行般逞一時口舌之快,如此而已!!
世人總是被看得見底悲苦所動,卻對同都更案中更為無奈38戶居民視而不見,這又算是哪門子正義?不過一晚,王家老嬸嬸就說:困旅館像坐牢,那些困了三年動彈不得底38戶居民又要怎麼辦呢?只能說郝團隊不夠機靈,沒有找38戶居民現身訴說切身痛苦,才會被外界一面倒痛批!!水果報早在3.20就以「文林苑釘子戶 北市誓強拆」報導,之後各大媒體也都有相關報導,更有大學生們在現場力挺,卻未見學者強力發表反拆意見,怎麼眼見民意可用才來收割成果呢(詳:北市暴力 14學者轟,可參考:好人壞人二分法釀禍)?而水果報一年前仍如此報導:『...都更申請逐年加溫,也帶來不少拆遷爭議,像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苑」、信義區永春社區、新北市新店十四張地區等都更案,皆因少部分住戶不願搬遷而進度停擺,市府又無法執行公權力強拆,照著都更法令走的民眾反而成為弱勢。詳:都更拖11個月守法變弱勢「速設協商平台」』,3.20又以「文林苑釘子戶 北市誓強拆」報導文林苑案件,3.29更超前各大報以「不想劃入都更 應積極書面表態」說明政大教授張金鶚看法:惡法亦法「不想參與要積極表態,去說服實施者,且協商過程一定要參與,權益就要自己去保護。...」,卻在「民意」一面倒聲中,隔天立刻變臉喊出「土匪政府」,其實說屁話的不正是翻臉比翻書還快底水果報與諸多媒體(如自由時報:2011-11-11 北市都更資金凍結 建商求解套),除了王家,其他三十八家又要如何辛苦活下去呢?而九十九年六月台北市就有拒遷戶執行代拆首例(詳:整體街廓考量 才列入王家),怎麼不見諸多媒體與正義人士出聲批判呢?王家能有大學生到場聲援,還成功擄獲媒體關注,想來也並不簡單!!
《都更條例》最早一次修訂,主要是為了因應九二一災後重建。此後...陸續針對廿五之一提案修法。...「協議合建」門檻...從原百分之百降到八十%,...朝野在四次修法過程中,最後都無異議三讀通過。...同意權門檻降到百分之八十,意謂「你不同意也可以買你家」;當時營建署曾建議不要採此作為,畢竟徵收是最後手段,若採權利變換、協議合建這種「混合式」都更方式,作法彈性,也比較尊重民眾都更自主權,「但委員們堅持,最後還是通過了。」(詳:通過都更惡法 朝野都有分、當年都更條例立法修法 都在防釘子戶) ,但問題癥結在於:須要協調多數住戶同意應該只限於公寓大樓等產權共有建築,若無關公眾利益,除非住戶自願,把產權獨立透天戶也強制納入又是哪門子邏輯?透天戶想更新本就可以自力進行,相關立法只圖行事方便,明顯保障建商利益不顧小民權益,確有思慮不足過失(詳:專家建議 非營利 法院外仲裁 為都更解套、都更案的事先協商機制不足、都市更新條例)!!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歷史總是在前人苦痛中前行,王家有其苦處,但也不能撇清自己疏失、應該自負責任承擔果報;或許台北市政府公務員就是少了那麼一點多管閒事底熱誠,當時若能及時當面提醒王家,或是多擺些心力與能力協調建商讓利,也不會惹來今日批判(詳:註三)!政大教授張金鶚一直以來所建議底學習日本及歐洲由非營利專業組織(NGO)參與都市更新法制化應該是可行方向(詳:守法變弱勢「速設協商平台」、都更案的事先協商機制不足、非營利 法院外仲裁 為都更解套),政府單位與立法部門該把握改正機會,放手修正錯誤。而媒體也不該口是心非,只以民粹或顏色論是非;正義若沾上算計,就如同小吃攤販賣商品,成了不折不扣底爆漿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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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我不想參加都市更新不行嗎?政治大學地政學系特聘教授張金鶚表示,惡法亦法「不想參與要積極表態,去說服實施者,且協商過程一定要參與,權益就要自己去保護。」他舉台北市仁愛路一屋主為例,不想被劃入都更單元於是舉證造就自己機會,終於被排除在都更單元之外(詳:不想劃入都更 應積極書面表態)。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被拆除的王家如果在「都市更新事業概要」、「都市更新計畫」兩階段公聽會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前,明確表達不同意,就不會衍生到如今被拆除或抗爭的後遺症。...台北市政府是雙掛號通知,且有送達相關文書,但王家並未出席相關的所有審議會,審議過程也沒有到現場表達意見,這或許會衍生出「沒有表達是否等同同意」的法律爭議,但在台北市都更審議委員會就會被視為同意。...他也表示,就算王家在正式委員會審議中,沒有表達不同意,但只要能在民國九十八年六月、計畫未核定前,王家向營建署要求協調,問題也不會發生。葉世文強調,郭元益大樓就是在兩階段公聽會明確表達不同意,就沒有後續的爭議(詳:不願意參與都更 兩階段明確表態)。王家的疏忽在於沒有適時尋求救濟方法,在被通知後時限 60 天內提出都更計畫的異議,才得以讓建案進行到下一步,以法律而言是站不住腳的(詳:你家的土地,政府說拆就拆),王家為保留土地及建物,曾對北市府提告,但被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詳:文林苑釘子戶 北市誓強拆)。王家有建築系畢業底王耀德,卻推說:「那時都更很新,我剛從淡江建築研究所畢業也不懂,只知有強制性。...」(詳:念建築的 也保不住家),在網路發達年代裡實在說不過去,只能說懶到不行吧(都更條例相關時程,可參考:通過都更惡法 朝野都有分、當年都更條例立法修法 都在防釘子戶)!商業周刊『建商疑似「欺負不懂法律的良民」』說法並不公允,王家確有自己該負起責任底部分,並非那麼無辜(同區仍有四件未納入都更範圍,詳:文林苑都更圖)!!
註二:......已經同意都更的住戶也有滿肚苦水。以台北市「文林苑」為例,建商樂揚建設日前開記者會,表示「文林苑」從2009年核准至今,已獲得38戶地主支持,房舍皆已拆除,僅2戶反對,期間該38戶居民不是到外面賃居,就是寄居親朋好友籬下。同意都更的住戶、77歲鄭老先生感嘆,原房舍拆除後,已搬到外面租屋2年多,但迄今未動工,痛斥「政府都在旁邊『看涼』,不肯盡速執行政策!」。(詳:同意都更住戶苦等 轟政府「在旁看涼」,2011年08月07日)
註三:閩南語俗諺「個人造業個人擔」,王家自己過度輕忽又未及時尋求管道補救,理應自己承擔後果,豈可拖人下水,將自己權益建立在其他38戶居民苦痛之上,三年來38戶居民無家可歸困窘情境,也該輪到王家人親自好好體驗了!過去不乏為避開拆除命運而整棟建築移動一大段距離紀錄,王家與該案建商互不退讓,又不肯積極尋求可行解決方案,卻要浪費大批社會資源,都是非常不可取底蠻橫一族!媒體報導:「網路瘋學生版 理性論三方小錯」,但明顯遺忘一點都沒有錯底38戶居民存在,卻得跟活受罪,拖了三年卻不知道還要多少個年頭才能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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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