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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3 10:58:27瀏覽186|回應0|推薦3 | |
抵制三星聲援「兩兆」
10.31 南韓政府對台灣的面板廠祭出反托辣斯罰款,這是繼美國、歐盟後,立場最令人質疑底裁罰措施。美國司法部二○○六年底調查亞洲面板業者涉嫌聯合操縱價格,據指出,韓國三星最先轉為汙點證人,獲得赦免。但這個作法本身就是一大汙點,簡直是天大笑話;就像是黑道老大向官方自首,然後官方宣布破獲其手下犯罪行為一樣荒謬!老大豁免無罪,手下各個狼狽不堪,也只有美國與歐盟才會有此荒唐判決! 2010-09 天下雜誌 455期《小心踩到「反托拉斯」地雷》中如此描述:『 「就給美國人所有中文資料,看他能怎麼辦?」面對美國司法部針對台日韓八家面板廠聯合操縱價格展開調查,奇美內部還不覺得問題會有多嚴重,一心想以拖待變。...何昭陽看著美國司法部拿出三星供出的會議資料,心涼了半截,但仍忍不住想,「我們和同業也只是寒暄、套套交情而已,又沒有真的照做,事情應該不會多糟吧!」』,結果是:『奇美被裁罰了二.二億美元,何昭陽要在美國服刑十四個月』 但美國的霸道就此曝露無遺,三星既然能供出會議資料,不就表示他才是整個事件的主導者,豈有主導者沒事,其他被動受邀者完全承受的道理!這種邏輯只有美國人反正我是老大心態下才會發生吧,比如美國入侵伊拉克(可參考:因為愛 我們選擇不流血),現在已經證實是捏造莫須有罪名,但小布希就這樣自己是強盜卻說要教訓流氓國家,堂而皇之幹掉海刪搶走石油資源,還面無愧色直說一點也不後悔!(可參考筆者:腦袋被大水淹壞掉的,恐怕是你自己吧!) 三星一不作二不休,把心一橫乾脆扮演「抓耙子」(告密者),讓歐盟再對其他競爭對手展開行政罰款!但這已經形同一種不公平競手法(用不正當手段增加對手成本),WTO既然強調公平貿易與公平競爭精神,豈能讓這種明顯有違公平正義法則情事,在一干官大屁響人士主導下如此明目張膽、胡作非為!!而且WTO對於官方補貼農業等作法也有一定規範(視同不公平競爭手法),那麼對三星以賺錢部門補貼DRAM與面板事業進行不公平競爭又豈能視若無睹(以不合理生產策略長期進行虧本流血生存戰,正是典型托辣斯行為!詳:註二)!!國內駐WTO代表應該想方設法,聯合日本受害大廠與日本政府人員進行反制三星活動! 當然國內業者本身態度輕忽,沒在第一時間向政府相關部會(含公平會)研商對策,業者本身要負起最大責任;雖說聯合行為已經過了我國三年法定行政裁罰期限,但若以美國司法部裁罰彩晶9.6億內容:『司法部說,瀚宇彩晶於二○○一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六年一月卅一日期間...』,那麼韓國即使有五年行政裁罰期限,也應該早在2011年一月卅一日屆滿了,2011年十月份的行政裁罰明顯失去法律效力!!而三星以自己主導的聯合行為向歐盟及韓國告密,應該算是以不正當手段增加對手成本,又以賺錢部門補貼DRAM與面板事業以不合理生產策略長期進行虧本流血生存戰;這兩者都符合我國公平交易法 第 24 條:【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且為持續進行之現行違法行徑,公平會並非沒有對付韓國三星及其在台灣分公司的武器!! 固然法律程序曠日廢時,但仍必須給韓國三星來個當頭棒喝,不能只是:兩兆「雙星」變「傷心」(詳:註一),而國內眾多DRAM與面板事業投資人、員工及其親友們理應出面發起抵制三星之消費者運動,呼籲國內消費者:除非不用三星產品會立即有生命危險者以外,請立刻響應停止或減少使用、採購三星產品(蘋果愛用者請避開韓國三星代製品),用消費者力量讓三星首腦見識到消費者不屑使出下流競爭手段產業底怒火!!(可參考:因為愛 我們選擇不流血) ---------------------------------------- 註一:經濟部於2002年擬定「兩兆雙星產業發展計畫」,所以「兩兆雙星」是民進黨執政期間主推的經濟政策,自由時報沒有藉機批判馬政府原因就在於此,結果卻是「兩兆」雙星變「傷心」,但受傷最大的DRAM與面板事業其實是前述計劃中的「兩兆」,雙星指的是指數位內容產業(包含軟體、電子遊戲、媒體、出版、音樂、動畫、網路服務等領域)及生物技術產業。這點自由時報的標題[韓廠追殺 兩兆「雙星」變「傷心」]顯然犯了大錯! 註二:政府駐WTO代表、經濟部官員應該向熟稔美國反托辣斯法專家諮詢,好好研究控訴三星觸犯托辣斯行為之可行性;而國內應加速研擬對以不合理產業規模進行不對等流血競爭不肖國外業者課征「碳稅」,以保護弱勢產業(如國內小農與相對三星巨獸之諸多弱小「兩兆」業者)!也可以考慮以下做法:「為了完整實踐WTO『公平貿易』的訴求,當甲國(開發中國家)輸出產品到乙國(已開發國家)時,必須向甲國繳納『環境保育稅+勞工保險稅+社會福利稅』,其稅額為反應『乙國生產該產品時之環境與社福成本(較高)-甲國生產該產品時之環境與社福成本(較低)』,且該項稅額甲國需專款專用,用以改善甲國之環境、生態與社福條件。」(詳:一個反WTO的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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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國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