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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小黑、紅十字會
2010/05/19 13:03:37瀏覽308|回應0|推薦2

伊甸、小黑、紅十字會

 

 5月16日中國時報報導「伊甸身障派遣工扣到剩半薪」〔詳:苦勞網轉載〕,標題聳動且與另篇報導:「年賺百萬 伊甸:時薪70算不錯」之伊甸澄清說法明顯不同:〔...伊甸與鉅眾簽訂的合約,鉅眾每月支付的二萬二千五十元是勞動服務費並非黃員薪資。伊甸指與黃員的薪資是經台北市勞工局職業輔導評量,依照產能核定薪資為每小時七十元,也報北市勞工局核備...詳:苦勞網轉載〕。顯然中國時報記者傾向將鉅眾每月支付的二萬二千五十元視為薪資而不肯接受伊甸基金會的說法,才會用上前述聳人聽聞的標題

 媒體皇帝想怎樣就怎樣的惡習由來已久〔跟立法院立委諸公幾乎一個樣,該報導也拿部份立委說法撐腰;詳:附註〕,而勞委會也有了正式回應,基本上是肯定伊甸基金會的說法:〔...當庇護性就業者未達ㄧ般勞動者相同產能時,得「依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雙方簽訂書面契約,並報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核備。...詳:伊甸公告勞委會說明〕。

 這件事剛好跟前一陣子小黑義賣T恤被水果集團指為:「藉公益賣潮T」〔完整內容詳:加油黑人〕一樣,到底做公益需不需要留下部份經營成本永續經營的概念錯了嗎?〔可參酌:潮T自肥真是態度有問題假如LoveLife是社會企業為「姊妹淘」燒光400萬還要拚

 其實即使伊甸基金會一直有對外招募志工,也有來自政府的補助款與社會捐款,但還是有帶薪員工必須支付薪資及其他營運必要成本〔如水電、網站開支....〕。而就算慈濟出家眾依靠賣蠟燭養自己,行動有免費志工支援,但交通費用、膳食準備等等仍然有一定的開支存在,這些不可能完全不動用到所謂愛心捐款〔除非另有足夠經費來源〕。而所有社會慈善機構也都有相同問題存在:「常態支薪員工與營運必要成本」,2007年紅十字會被檢舉:8名主管年薪750萬〔可參酌另篇:未來紅會補助款 須專款專用核銷〕,但除了主管薪資之外還有其他員工薪資與營運成本存在,因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總要有人主辦業務主辦者總得要活得下去才行〔比如捐血者免費捐贈的血液,捐血協會是有價供給醫院,用血者得自己出錢買血〕!!

 所以小黑的問題是出在沒有事先把捐款金額講清楚〔比如Timberland每賣出一雙地球守護者- Yele Haiti系列鞋款,即捐美金 2元,這麼小氣的做法,因為事先說清楚了,就完全沒有爭議〕,即使事後 T恤每件改捐380元,還是要面對水果記者:「會不會擔心外界又質疑前後做法大不同?」這種猜疑提問手法!

 陶子有了前車之鑑,強調T恤是「販賣」而非「義賣」〔詳:賣T恤 陶子不怕查〕;而「公益行銷」早有先例:外國藝人U2樂團主唱波諾所發起的「紅色產品」(Product RED)計畫〔詳:假如LoveLife是社會企業〕。媒體本就有代行人民監督權的天職存在,但權力本就是一切腐敗的根源,媒體運用之際必須格外謹慎嚴密,免得行使監督權卻反而需要別人時時監督第四權可別當作放肆權拿來胡作非為,那可就會天下大亂!!

 附註:水果報也在前一天報導了另一篇:「孫芸芸媽二嫁前夕迎賓宴 紅傘粗暴擋鏡」,粗暴的是誰?應該非常清楚!媒體皇帝粗暴身段向來惹人厭,真是「罄竹難書」!!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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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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