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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及河川地旁的奧運靶場
2024/08/12 18:09:36瀏覽258|回應0|推薦17

〈培育射擊選手重要基地將消失…國產署撤銷宜蘭四方林靶場土地撥用〉報導提到,宜蘭四方林靶場是國內培育射擊好手的重要基地,奧運奪銅牌的李孟遠也常在這裡練習,近日卻傳出四方林靶場即將消失?據了解,靶場原本是縣政府向國產署申請撥用土地,出租給射擊推廣協會推廣射擊運動,因遭人檢舉非法佔用建物,衍生風波,國產署今年6月撤銷撥用,引發射擊界譁然,正透過立委向國產署爭取。

〈奪銅李孟遠練習地「宜蘭四方林靶場」即將消失 國產署提解方〉報導則提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表示,宜蘭縣政府110年間為培訓射擊選手等公務需要,申撥四方林靶場土地,申撥後出租給射擊協會使用,因遭監察院調查,宜蘭縣政府於今年6月間來函表示,因撥用後未依撥用計畫使用,請國產署註銷撥用,行政院同意於618日註銷撥用,立法委員近日召開協調會,國產署已向射擊協會說明,如需繼續使用該等國有土地,得取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提供使用必要之文件,再洽國產署取得合法使用權。

經我查詢,本案靶場係坐落於宜蘭縣大同鄉寒溪段411-1地號土地,該筆土地係屬「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亦在山坡地、羅東攔河堰集水區、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的範圍,屬於宜蘭縣政府管理的國有地,此外,該筆土地北倚經濟部水利署第一河川分署轄管之羅東溪河川地、西臨原住民保留地,本案靶場會被檢舉非法使用,可能跟上述土地屬性脫不了關係。

本案土地上的靶場,具有室外運動設施、戶外遊憩設施的性質,林業用地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1的「容許使用項目」中,有一項則是「戶外遊憩公共設施」,限於點狀或線狀使用,點狀使用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199.65)

而宜蘭縣政府於731015日該縣非都市土地編定公告之後的110年間,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撥用本案土地,出租給宜蘭縣射擊推廣協會做與林業或自然保育用途無關,可能以「戶外遊憩公共設施」為名義的射擊靶場使用。

是故,本案靶場除了《國有財產法》規定的撥用計畫要核定外,應還有該府農業處農務科、地政處用地科、教育處體育保健科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等規定核定的興辦事業計畫,並依據《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辦理水土保持計畫許可及施工作業。

土地使用的相關計畫一經政府單位核定,如國有地的撥用計畫、農業用地變更使用的興辦事業計畫、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的特定目的事業計畫、農業設施容許的農業經營計畫等,法律效力就如同一般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若未依核定計畫內容使用,就是土地違規使用了。

爰此,宜蘭縣射擊推廣協會被宜蘭縣政府認定未依撥用計畫使用四方林靶場中的「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便是林業用地違規使用的情事,而從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立法委員召開之協調會上對宜蘭縣射擊推廣協會做的說明可知,該署目前是傾向於讓該會補件改善。

最近巴黎奧運新聞正熱,臺灣體育發展的議題又備受討論,而體育要發展,總免不了場館建物設施的規劃或興建,如此一來,土地的取得絕對是一項關鍵,然而在這方面,臺灣在平常的時候幾乎沒在「為體育找土地」或「為運動找土地」,大都在為太陽光電、科學園區找土地,兩者落成使用後,也不會有人檢舉非法占用,而閒置土地或建物也通常不會將體育或運動相關場館設施之使用列入第一優先。

這樣的價值觀,將會使臺灣體育發展的資源不足。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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